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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患者冷对药店“药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08
     本报讯 近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传出消息,5月1日起,《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试行)》将实施,届时该市所有药店必须开展规范药学服务,同时有条件的药店还要为特定患者建药历,及时跟踪用药信息。而目前,已有不少零售药店正在尝试为患者建“药历”,不过,愿意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不足一成。

    “几乎没有患者愿意留下手机号码,很多连姓名都不留。”愚园路华氏大药房的一位药师无奈地说。据分析,除市民考虑隐私外,建药历难也跟营业员素质有关。目前,药品零售业中,非药师的一般营业员占了一大半,不少消费者都担心营业员借询问之际推销药品。对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进一步探索能够让患者接受的药历建立方式。

    (张彩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