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宣传将成药品营销传播主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推出的、旨在解决“一药多名”问题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颇让众多医药企业措手不及。特别是其“仿制药将不再获批商品名,而只能使用通用名”及“药品包装上必须显著标示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迫使医药企业在产品宣传方面不得不作出策略上的调整,更多地宣传企业品牌而不是产品品牌,这将成为医药广告宣传的主流。
据有关机构对市场上110种化学药、59种中成药的随机调查发现,在药品标签上同时有通用名和商品名的药品中,国产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之比小于一半的占37.04%,在1/2与1/4之间的占18.52%,外资企业的药品中通用名与商品名之比小于一半的也占到10.81%。其实FDA早有明确规定:处方药品标签上或广告中使用商品名时,一定要同时附上该药品的通用名称,且通用名的大小不应小于商品名的一半。事实上,我们到市场上任何一家药店随便看看,药品同时标示通用名、商品名的,其标签印制完全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6月1日新规定实施之后,这种状况将被强制改变。随这种改变而来的,是医药企业不得不改变其广告宣传策略,由以往以产品宣传特别是商品名宣传为主,转到更多地对企业品牌、企业形象等的宣传上来,将对顾客的产品诉求转移到对企业质量、商标等形象诉求上来,以尽量避免为他人作嫁衣裳。
另外,对那些以制剂为主要产品形态的化学原料药企业来说,更应及时研究新政策将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新变化。根据产品特点,一方面要宣传本企业产品的特点,使顾客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另一方面要突出宣传本企业的品牌价值,通过对企业形象的宣传带动公司系列产品的信息传播。也许,变以产品宣传为主为以企业品牌宣传为主,有可能成为制剂营销的一条新路。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52期, 百拇医药(庞然)
据有关机构对市场上110种化学药、59种中成药的随机调查发现,在药品标签上同时有通用名和商品名的药品中,国产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之比小于一半的占37.04%,在1/2与1/4之间的占18.52%,外资企业的药品中通用名与商品名之比小于一半的也占到10.81%。其实FDA早有明确规定:处方药品标签上或广告中使用商品名时,一定要同时附上该药品的通用名称,且通用名的大小不应小于商品名的一半。事实上,我们到市场上任何一家药店随便看看,药品同时标示通用名、商品名的,其标签印制完全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6月1日新规定实施之后,这种状况将被强制改变。随这种改变而来的,是医药企业不得不改变其广告宣传策略,由以往以产品宣传特别是商品名宣传为主,转到更多地对企业品牌、企业形象等的宣传上来,将对顾客的产品诉求转移到对企业质量、商标等形象诉求上来,以尽量避免为他人作嫁衣裳。
另外,对那些以制剂为主要产品形态的化学原料药企业来说,更应及时研究新政策将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新变化。根据产品特点,一方面要宣传本企业产品的特点,使顾客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另一方面要突出宣传本企业的品牌价值,通过对企业形象的宣传带动公司系列产品的信息传播。也许,变以产品宣传为主为以企业品牌宣传为主,有可能成为制剂营销的一条新路。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52期, 百拇医药(庞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