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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砍掉”不合理利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16
     “一药多名”现象的出现是利益所致,生产企业求利益、经营企业得利益、医疗机构有利益,得不到“好处”的只有消费者——利益的贡献者。因此,遏制“一药多名”需要在利益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阻断”,多管齐下,全面规范,“砍掉”那些不合理利益。

    由于利益链条涉及多个方面,“砍掉”渲胁缓侠砝婢托枰喙夭棵牛?br>药品监管、药品定价、药品招标管理、卫生等部门明确自身在治理“一药多名”现象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可把问题踢给某一个部门全权负责。

    笔者之见,在规范药品名称的过程中,首先,监管部门要“勇挑大梁”,在名称的审批、市场的监督、公众的宣传等方面,切实担负其相关责任,从政策法规、源头监管、流通检查环节严格规范药品名称的使用。其次,药品定价部门要完善药品自主定价制度,如制定同类药品最高价位,规定自主定价原则等,限制生产企业变自主定价为自由定价。第三,药品招标管理部门要严格同类药品的招标标准,对通过起商品名抬高药价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下大力气整治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切断高价药品流入医疗机构的渠道。最后,卫生部门要切实管理起医疗处方,严格要求处方中药品通用名称的使用和书写,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经济用药。

    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快速有效地解决“一药多名”问题,从而维护涉药单位的正当利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文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