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2)
晓林:我也在想一个问题,婚姻除了经济以外,在性和情上也有它的需求。比如“情”,好多人认为婚前同居者大都不是冲着“情”去的,他们是以经济和性方面为主要目的。你看,他们在情方面根本就不用给对方一个忠诚之类的承诺呀,他们可以不要这些东西,不受其制约。现在好多专家也说,以前我们只知道婚姻终身制。给我们写信的听众好多,也有人说20多年的婚姻生活,数来也就30多次的性生活,当时试试婚多好,呵呵!在这方面不和谐,我们应该早点结束啊。
沈蕾:现在很多离婚的理由中,性生活不和谐也放到台面上了。
晓林:以前好像我们不能放到桌面上来说的噢。
贺老师:但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意思,我们把同居和性划等号的话,它就增强了性的价值,其实“性”没那么重要的,或者说不一定非得以同居的方式来解决。同居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性的问题啊!
晓林:性只是一部分。
, http://www.100md.com
贺老师:你看,美国人婚前性行为的还是比较多的。
晓林:噢,西方也是这样啊?
贺老师:对,他们在谈恋爱进入婚姻的程序上跟我们有些不同。两个人相识之初都是由于交往上的愉悦,比较有亲近感,注意,中国和西方在这里就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解。中国人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有好感,接下来就有个认知的判定,我为什么对你有好感?我可能是爱上你了,然后我跟你谈恋爱,最后我才会跟你有身体的接触包括性接触。西方人就不同了。他们认为我跟你有交往的愉悦后,我不知道跟你在性的方面是否也和谐,那我就跟你有身体的接触,接触后发现也很和谐,那好,我们彼此也就相爱了,然后才有认知的判定。
晓林:也是一个指标。
贺老师:就是程序不同。
晓林:所谓的要“灵与肉”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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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对。但中国人很容易把“性”与共同生活联系在一起。
晓林:就是认为我们要有了这张证书以后,我们才可以开始性生活。最先我们只能是感情。
贺老师:是啊,所以你看,其实对未婚的性行为我们也挺沉重的,我们称其为“同居”。
沈蕾:对啊,这样好像在这段时间内的性伴侣是固定的,相对比较长期的,来给自己一个交待。
贺老师:这样其实也挺不错,但是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年轻人。其实我觉得它本质上与现在这代人的生存状态有关,他们物质上越来越趋于独立,而心理上越来越虚弱和孤独、没有信心,这种冲突的结果就导致了同居现象的发生。
晓林:是啊,本来觉得试婚的人好像挺前卫的,一阵子之后大家也不再聊这个话题。然后有人就好奇地问:“你们现在同居了之后到底有什么体会啊?”其中一位就说:“我心里想得比较简单,经济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分起手来也不像离婚有那么多麻烦事。再说法律上不认可,也不会离一次婚就分掉我一半财产吧!”还有一位说:“老实讲我根本就没有作好结婚的准备才选择同居的,两人在一起能多久就算多久好了。”这也是一种说法,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婚姻的对象才开始找同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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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蕾:我们可以笼统地概括一下,男人基本属于以同居的方式来固定恋爱的关系,也就是说实在没办法咱就先同居吧,至少不可能一下子就逼到我结婚的份上;但女人的出发点就是你爱我就得娶我,一定得跟我结婚。那男人怕了,尤其现在一些男人觉得结婚实在很麻烦,怎么办?逼得不行了,那就先同居吧!反正跟结婚也差不多,咱先试试。这是一个托词。
晓林:所以,女性加入同居的行列应该是要有些勇气的!
沈蕾:真的。甚至说是无奈的。
晓林:我有个朋友就说他从来没把同居当作是长久的事,他认为同居本来就是带有临时性、阶段性的。他心里也是这么准备的。但抱有应该是托付终身的婚姻想法的女性会接受同居,这些女性应该是有相当大的勇气和前卫意识的,对吧?
贺老师:现在所说的婚前同居,实际上有两类,就是同居到底是一种目的还是手段。如果同居是我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过我的一生,就像托付终身;反之,如果同居是我尝试进入婚姻的一个前期准备阶段,是我最终达到理想婚姻的一个手段,这就不一样了。如果把同居当目的,没有问题,无论男女,我这一生就准备以同居的方式来生活,你坚守终身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我最后还想结婚,不论试婚或是同居,我最后还是希望有个幸福的婚姻生活,这种状态下男女就不同了。在社会学所称的这个“婚姻市场”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男女两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我们都知道,男性在20到40多岁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婚姻市场中都是增值的,因为他社会的阅历越来越丰富(我们对男性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地位和财富,这是与年龄成正比的)。但对女性则不同,在婚姻市场上最重要的是年轻、漂亮,这些东西在20到50岁的过程中,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是不断减少的。试婚延长了择偶的时间,也就延后了最后进入婚姻的时间,实际上就使得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不对等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女性可能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所以很多女性不同意也是蛮聪明的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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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林:你觉得这是不是仍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想法啊?
贺老师:传统想法没有错。如果女性这辈子根本就不想结婚,就想同居,就不存在这种成本高低的问题,因为这是她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晓林:我不知道目前社会上对试婚怎么看?我想,如果在5—10年之前的话,可能试婚者本身就有压力,即便两人非常好,真的想结婚,但条件不成熟,他们也是躲躲闪闪的。现在虽不能说同居者理直气壮吧,但至少大家也见怪不怪,比较宽容了。
沈蕾:司空见惯了!
贺老师:社会对此确实比较宽容。
晓林:你认为婚前同居者,是不是对传统道德的冲击或是颠覆呢?
贺老师:我觉得是。因为性学研究者对中国目前的性状况有个评价,认为中国目前的性行为现象基本停留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状态,人们的性观念基本停留在西方的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在西方性革命之前的时期。每个人说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传统道德标准,但实际上做的时候恐怕就不是了。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的就是婚前同居的这种状态,所以它对传统的两性关系确实是种颠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第一,原来的两性关系是从一而终的,现在却有点像“从我而终”,按我的意愿,以我为主,而不再是以对方为主了。第二,原来的两性关系是生殖意义的两性关系,就是要结婚、要组成家庭、要繁衍后代、要承担家族的很多责任,现在的这种同居方式强调的是情感至上,生不生孩子、繁不繁衍后代都不是两性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关键看两人之间是不是彼此相爱,这比什么都重要。把两性的关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好不好暂且不论,但现在确实成了一种主流的生活方式。还有一种变化就是过去的两性关系更多地站在集体和社会的角度,大目标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现在我们越来越关注两性关系中个体的感受,这是个人的自由,满足个体需求,而不再是为社会服务的了。所以它应该是对传统道德的颠覆。
晓林:其实应该是这样噢!好多人也在探索婚前同居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它有约束和制约?我们的听众也曾发短信过来说:“试婚是个荒唐事,如果试下来不成了,难道合法吗?”, 百拇医药
沈蕾:现在很多离婚的理由中,性生活不和谐也放到台面上了。
晓林:以前好像我们不能放到桌面上来说的噢。
贺老师:但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意思,我们把同居和性划等号的话,它就增强了性的价值,其实“性”没那么重要的,或者说不一定非得以同居的方式来解决。同居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性的问题啊!
晓林:性只是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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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你看,美国人婚前性行为的还是比较多的。
晓林:噢,西方也是这样啊?
贺老师:对,他们在谈恋爱进入婚姻的程序上跟我们有些不同。两个人相识之初都是由于交往上的愉悦,比较有亲近感,注意,中国和西方在这里就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解。中国人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有好感,接下来就有个认知的判定,我为什么对你有好感?我可能是爱上你了,然后我跟你谈恋爱,最后我才会跟你有身体的接触包括性接触。西方人就不同了。他们认为我跟你有交往的愉悦后,我不知道跟你在性的方面是否也和谐,那我就跟你有身体的接触,接触后发现也很和谐,那好,我们彼此也就相爱了,然后才有认知的判定。
晓林:也是一个指标。
贺老师:就是程序不同。
晓林:所谓的要“灵与肉”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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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对。但中国人很容易把“性”与共同生活联系在一起。
晓林:就是认为我们要有了这张证书以后,我们才可以开始性生活。最先我们只能是感情。
贺老师:是啊,所以你看,其实对未婚的性行为我们也挺沉重的,我们称其为“同居”。
沈蕾:对啊,这样好像在这段时间内的性伴侣是固定的,相对比较长期的,来给自己一个交待。
贺老师:这样其实也挺不错,但是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年轻人。其实我觉得它本质上与现在这代人的生存状态有关,他们物质上越来越趋于独立,而心理上越来越虚弱和孤独、没有信心,这种冲突的结果就导致了同居现象的发生。
晓林:是啊,本来觉得试婚的人好像挺前卫的,一阵子之后大家也不再聊这个话题。然后有人就好奇地问:“你们现在同居了之后到底有什么体会啊?”其中一位就说:“我心里想得比较简单,经济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分起手来也不像离婚有那么多麻烦事。再说法律上不认可,也不会离一次婚就分掉我一半财产吧!”还有一位说:“老实讲我根本就没有作好结婚的准备才选择同居的,两人在一起能多久就算多久好了。”这也是一种说法,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婚姻的对象才开始找同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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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蕾:我们可以笼统地概括一下,男人基本属于以同居的方式来固定恋爱的关系,也就是说实在没办法咱就先同居吧,至少不可能一下子就逼到我结婚的份上;但女人的出发点就是你爱我就得娶我,一定得跟我结婚。那男人怕了,尤其现在一些男人觉得结婚实在很麻烦,怎么办?逼得不行了,那就先同居吧!反正跟结婚也差不多,咱先试试。这是一个托词。
晓林:所以,女性加入同居的行列应该是要有些勇气的!
沈蕾:真的。甚至说是无奈的。
晓林:我有个朋友就说他从来没把同居当作是长久的事,他认为同居本来就是带有临时性、阶段性的。他心里也是这么准备的。但抱有应该是托付终身的婚姻想法的女性会接受同居,这些女性应该是有相当大的勇气和前卫意识的,对吧?
贺老师:现在所说的婚前同居,实际上有两类,就是同居到底是一种目的还是手段。如果同居是我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过我的一生,就像托付终身;反之,如果同居是我尝试进入婚姻的一个前期准备阶段,是我最终达到理想婚姻的一个手段,这就不一样了。如果把同居当目的,没有问题,无论男女,我这一生就准备以同居的方式来生活,你坚守终身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我最后还想结婚,不论试婚或是同居,我最后还是希望有个幸福的婚姻生活,这种状态下男女就不同了。在社会学所称的这个“婚姻市场”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男女两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我们都知道,男性在20到40多岁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婚姻市场中都是增值的,因为他社会的阅历越来越丰富(我们对男性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地位和财富,这是与年龄成正比的)。但对女性则不同,在婚姻市场上最重要的是年轻、漂亮,这些东西在20到50岁的过程中,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是不断减少的。试婚延长了择偶的时间,也就延后了最后进入婚姻的时间,实际上就使得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不对等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女性可能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所以很多女性不同意也是蛮聪明的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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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林:你觉得这是不是仍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想法啊?
贺老师:传统想法没有错。如果女性这辈子根本就不想结婚,就想同居,就不存在这种成本高低的问题,因为这是她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晓林:我不知道目前社会上对试婚怎么看?我想,如果在5—10年之前的话,可能试婚者本身就有压力,即便两人非常好,真的想结婚,但条件不成熟,他们也是躲躲闪闪的。现在虽不能说同居者理直气壮吧,但至少大家也见怪不怪,比较宽容了。
沈蕾:司空见惯了!
贺老师:社会对此确实比较宽容。
晓林:你认为婚前同居者,是不是对传统道德的冲击或是颠覆呢?
贺老师:我觉得是。因为性学研究者对中国目前的性状况有个评价,认为中国目前的性行为现象基本停留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状态,人们的性观念基本停留在西方的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在西方性革命之前的时期。每个人说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传统道德标准,但实际上做的时候恐怕就不是了。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的就是婚前同居的这种状态,所以它对传统的两性关系确实是种颠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第一,原来的两性关系是从一而终的,现在却有点像“从我而终”,按我的意愿,以我为主,而不再是以对方为主了。第二,原来的两性关系是生殖意义的两性关系,就是要结婚、要组成家庭、要繁衍后代、要承担家族的很多责任,现在的这种同居方式强调的是情感至上,生不生孩子、繁不繁衍后代都不是两性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关键看两人之间是不是彼此相爱,这比什么都重要。把两性的关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好不好暂且不论,但现在确实成了一种主流的生活方式。还有一种变化就是过去的两性关系更多地站在集体和社会的角度,大目标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现在我们越来越关注两性关系中个体的感受,这是个人的自由,满足个体需求,而不再是为社会服务的了。所以它应该是对传统道德的颠覆。
晓林:其实应该是这样噢!好多人也在探索婚前同居在法律上是不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对它有约束和制约?我们的听众也曾发短信过来说:“试婚是个荒唐事,如果试下来不成了,难道合法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