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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药“国粹”流失严重 亟待关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6日 浙江日报
     中药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随着中国走向世界步伐的加快,中药开始受到包括其他国家在内的全世界的关注。然而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中药在中国虽然已有5000多年历史,且中国如今已拥有约4000种中药制剂,但中国的中药产业在国际中草药市场份额中只占3%,而且其中大部分为原料中药材和保健药,近年来我国中药进出口更是出现了逆差。

    几年前,一种地道的中药“青蒿素”在国外被抢先注册,就令国内许多中医药人士痛心不已。而日本在中药“六神丸”基础上开发的“救心丸”,年销售额达上亿美元;韩国在“牛黄救心丸”的基础上开发出的“牛黄清心液”,一个品种的产值也接近1亿美元。这些事实都说明,我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非常脆弱的。目前外国在华申请的中药发明专利虽为数不多,但这些申请在授权专利中占相当比例,这一现象不容忽视。

    据了解,中药知识产权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各个方面的保护措施虽说可以互相补充,但却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以专利保护为例,专利保护的审批周期长。从中药发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最终授权,大概需要将近三年的时间,而且专利审查十分严格,这使一些科研人员望而生畏。

    在商标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不注重中药商标的注册、名牌流失严重、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药品通用名称与商标混淆等问题。有调查显示,平均40家企业才有一家企业注册商标。而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后,花高价再将商标购回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中药品种保护也存在着缺陷,如保护的对象仅仅是中药品种,而对中药的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不给予保护。另外,对于同一种中药品种,企业所享有的中药品种保护权不具有排他权。也就是说,同一个品种,可能有多家企业同时受到中药品种的保护。还有,中药品种保护只是国内的行政保护措施,缺少战略保护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中药企业在认识方面的误区,也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陷入不利的原因。这些误区包括:一是认为销售和广告比专利和商标重要,宁愿花巨额资金进行产品推销和做广告,却不愿投资科研和知识产权保护;二是认为技术秘密保护优于专利保护,许多企业不愿意申请专利,怕公开后泄漏其技术秘密;三是认为发表论文比申请专利更重要;四是认为专利保护不适合中药;五是认为国内市场比国外市场更重要。

    针对目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专家建议,应当努力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人们意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的重要作用和重要价值;在立法方面,要从根本上理顺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及方式。

    专家还建议,可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在大、中型中药企业和科研院所,特别是在中成药前50强企业中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收集信息,准备文件,研究专利、商标战略,提高申请、注册水平,办理诉讼等。同时要培养中药国际经贸与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