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莫对假药事件作壁上观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紧急预案,各地立即查封可疑药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危害。
纵观事件的发生,肇事者系药品生产企业,假药的使用和经营者又大多为医疗机构。因此,作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店,有的觉得此事与己无关而“偷着乐”,作壁上观。其实,对于药店来说,“齐二药”事件也有许多值得汲取的教训。
其一,抓管理不能来空的。“齐二药”管理极为混乱,就以原料采购来说,只由一个人负责,根本没有双人复核程序。这样的企业从不具备资质的供货方手中进料就不足为怪了。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管理都是根本,没有实打实的管理,企业迟早会出问题。像“齐二药”一样,有的药店也是只注重眼前利益,平时不在管理上投入,致使管理空抓。比如,为了扩大营业额,向没有处方的顾客随意销售处方药;药品存放不按规定进行,致使药品过期失效。管理措施不落实,不仅使药店的利益受损,更严重的是给药店的经营造成潜在的威胁。试想,假如在无处方的情况下,向顾客销售了处方药,顾客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药店是否要予以赔偿?
其二,制度不能造假的。如果单看写在纸上的制度,“齐二药”几乎一条不缺,可那些制度很多只是“照猫画虎”,没有写进员工的心里。有的药店情况与此类似。比如,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形同虚设;药品进货登记只为应付检查等等。在这些药店,制度是专门写给外人看的,不是用于自己遵守的。这不仅导致药店在顾客心中的诚信度下降,也无形中加大了药店的社会运营成本。
其三,GSP认证不能来虚的。“齐二药”早在两年前就通过了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认证(即GMP认证),可它在准备认证时,好多工作存在虚假成分。按照有关规定,药店要参加GSP认证,这本是药店提高经营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的一个好时机,可有的药店不能正确认识GSP认证的意义,只为认证而认证,不下真功夫,在硬件上搞“偷工减料”,在软件上搞“弄虚作假”。结果,费了不少劲却无法通过认证,即使勉强通过了,也被药监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信不过药店”的形象在人们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因此,药店不应把自己当作“齐二药”事件的旁观者。对照事件的发生,药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方面以此为契机查找不足,自觉整改;另一方面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2期, 百拇医药(张铁鹰)
纵观事件的发生,肇事者系药品生产企业,假药的使用和经营者又大多为医疗机构。因此,作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店,有的觉得此事与己无关而“偷着乐”,作壁上观。其实,对于药店来说,“齐二药”事件也有许多值得汲取的教训。
其一,抓管理不能来空的。“齐二药”管理极为混乱,就以原料采购来说,只由一个人负责,根本没有双人复核程序。这样的企业从不具备资质的供货方手中进料就不足为怪了。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管理都是根本,没有实打实的管理,企业迟早会出问题。像“齐二药”一样,有的药店也是只注重眼前利益,平时不在管理上投入,致使管理空抓。比如,为了扩大营业额,向没有处方的顾客随意销售处方药;药品存放不按规定进行,致使药品过期失效。管理措施不落实,不仅使药店的利益受损,更严重的是给药店的经营造成潜在的威胁。试想,假如在无处方的情况下,向顾客销售了处方药,顾客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药店是否要予以赔偿?
其二,制度不能造假的。如果单看写在纸上的制度,“齐二药”几乎一条不缺,可那些制度很多只是“照猫画虎”,没有写进员工的心里。有的药店情况与此类似。比如,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形同虚设;药品进货登记只为应付检查等等。在这些药店,制度是专门写给外人看的,不是用于自己遵守的。这不仅导致药店在顾客心中的诚信度下降,也无形中加大了药店的社会运营成本。
其三,GSP认证不能来虚的。“齐二药”早在两年前就通过了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认证(即GMP认证),可它在准备认证时,好多工作存在虚假成分。按照有关规定,药店要参加GSP认证,这本是药店提高经营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的一个好时机,可有的药店不能正确认识GSP认证的意义,只为认证而认证,不下真功夫,在硬件上搞“偷工减料”,在软件上搞“弄虚作假”。结果,费了不少劲却无法通过认证,即使勉强通过了,也被药监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信不过药店”的形象在人们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因此,药店不应把自己当作“齐二药”事件的旁观者。对照事件的发生,药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方面以此为契机查找不足,自觉整改;另一方面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2期, 百拇医药(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