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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36599
健康险首次立规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20日 新华网
健康险明确分为四大类,权利一:长期主险保证续保,权利二:保险公司不得随意调整费率,权利三:赔付等待期最长不超过180天,权利四:获得保险公司回访
     健康险明确分为四大类

    上周,中国保监会原则通过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如果顺利的话,这项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规范健康险的规章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

    在新的管理办法中,健康险被明确划分为疾病、医疗、失能收入损失和护理保险四大类。倘若保险公司及其销售人员恶意触犯被保险人的权利,新办法将给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提供标准化的法规依据。

    相对于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健康险由于涉及到诸多医学领域的细节,专业性很强的合同条款让消费者理解起来相当困难,并因此不断引起纠纷。保监会有关人士称,近年来被保险人对于健康险的投诉集中在保证续保、费率可调、退保难、销售人员误导等问题上,而即将实施的健康险管理方法让这些投诉有了可参照的行业制度。

    权利一:长期主险保证续保

    保监会历年来收到的健康险投诉中不乏如下情况:王先生在1年前购买了某寿险公司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但今年他打算续交保费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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