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新政下的出路分析
2006注定要成为医药新政年。2006年3月,人大会和政协会上,有关药价虚高、一药多名、医疗改革、反商业贿赂等的提案成篇累牍,尤其是群众就医难、医药费用昂贵、医生收受回扣、医药监督不作为等话题成为两会代表关注的焦点。
2006年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制,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这是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同时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由财经委员会审议的第368号、第647号和第760号议案名称相同---《关于制定反商业贿赂法的议案》,而且专家、学者、政府均形成共识--反商业贿赂法的制定将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
2006年3月15日SDA(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新规定将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SDA的这个两个新法规,传递了三个最重要的信息:只有新注册药品才批商品名;同一通用名必须只能用同一个商品名;通用名标示面积要比商品名大一倍。
2006年4月中旬众多大媒体头条均刊出北京儿童医院医政处副处长田宏因商业贿赂(医药回扣)被正式拘传的消息。
2006年4月,北京、上海的各大医院一度谈医药代表色变,凡是提着或拎着公文包、在医院转来转去的人均被医院保安或门卫当作医药代表,谢绝进入医院。这个月很多药厂的医药代表放了长假。
2006年5月,从南京的卫生系统传出消息,医院"药房托管"已经准备在13个区的一级医院和1/2数量的二级医院中全面展开,约有200家医院药房准备开始托管实验。
这一切都表明,政府及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开始追根溯源,从源头寻找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近些时间,我也跟几个医药行业专家探讨过医药新政的发展方向和性质,结论只有一个:这次医药新政不再是一次单纯的整风运动了,而是长期的、渐进的。政府正力图从根源上来推进医药和医疗改革,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现实难题。因此严格的医药监管将是以后中国医药业的长期基调。
这些政策必然推动这些结果的产生。
首先药厂过去过度开发核心资源的做法遭到遏制。过去药厂的一个核心产品可以有3到4个面目在市场上流通。而6月1日新标签规定一经实行,药厂的核心产品只能以一个面目示人,也就是卡死了药厂的捞钱行为(区域买断制或不同商品名制等),企业对核心产品的经营也将变得谨慎。而且有个事实是既定的,在新标签规定生效的6月1日大限之前,很多药厂必然大量外抛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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