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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利益链:安徽华源与监管部门关系复杂(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4日 《法制早报》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但药监部门在授予欣弗“国药准字”的权威认证后,不但成了监管上的“甩手掌柜”,而且《法制早报》记者在阜阳采访期间还听到了更为可怕的传闻:阜阳、安徽省市药监部门和阜阳市某些官员在安徽华源占有股份,而且是“干股”。记者就此传闻向阜阳市药监局局长张国栋核实,他否认这种说法。

    药监部门和地方政府官员是否在安徽华源中占有股份,记者无法核实,也没能调查清楚,但一个勿庸质疑的事实是,药厂与管理部门、政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位在安徽华源工作20多年的老职工告诉记者,他从来没见过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到车间来检查过。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欣弗”药品在出厂前居然由安徽华源自检,省、市两级药监局推诿抽检责任。

    “如果华源制药获取认证后,有关部门能加强后续监管,并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就很可能不会出现目前的恶果。”

    一位专家指出,我们现在的监管部门存在一个共性:重审批、轻监管。监管应该是全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要对整个进货、检验、生产出厂以及其后的市场流通作全面监管。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监管只集中在一个点上,企业只要拿到生产许可证,通过GMP认证,就可高枕无忧了。

    如果把“欣弗”事件简单地归罪于管理部门的“监管缺位”,或许只是一种表象,由于安徽华源与药监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欣弗”事件的背后,他们很可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或者腐败。

    “官煤”勾结的阴影尚未彻底灭迹,“官药”利益链又开始为“问题药品”营造一个偌大的温床。查清类似“欣弗”事件背后的“官药”利益链或许是根除“不良反映”药品的最佳良方。

    “成长记”--“畅销药”的暴利

    “欣弗”80%以上都是在县级卫生院、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中心销售的。如此环境下,在巨大的利润空间背后,“成长”可谓迅速。

    安徽华源一位销售人员曾向媒体透露:“欣弗”80%以上都是在县级卫生院、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中心销售的;一瓶“欣弗”的出厂价为2.7元,也就是公司销售给商业公司的价格,商业公司会再以3到5元的价格销售到社区乡镇卫生中心,最后到达患者手中的价格在10多元到30多元之间。

    一瓶“欣弗”从出厂价到临床价,经历的环节并不太复杂,无非是销售公司和社区乡镇卫生中心,但是利润空间竟然数十倍。

    “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各大医院层层吃回扣,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阜阳一家药品公司的总经理告诉《法制早报》记者。

    在当今,不吃回扣的医院和医生几乎不存在。据这位老总介绍,无论医院的大小,某种药品要成为该院的“畅销药”,必须过几大关口,即院长关、分管院长关、药剂关、财务关、医生关,只有打通了层层关口,药品才能卖到患者手中。,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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