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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46839
FDA发布警告:妊娠期妇女抗抑郁治疗应审慎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7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31期
     如何治疗妊娠期妇女的抑郁症,正逐步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两项新的研究结果提供的重要信息提示,医生和患者在做决定时,必须审慎考虑在妊娠期间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风险效益比。

    两项研究均包括接受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妊娠妇女,少数患者接受了其他抗抑郁药治疗。

    第一项研究表明,在妊娠期间停止抗抑郁治疗后可能增加抑郁复发危险。研究者随访了既往患有重症抑郁的妊娠妇女,发现在她们妊娠期间,其中一些人因无抑郁表现而停止服用抗抑郁药,而其他人一直坚持服用抗抑郁药。在整个妊娠期间,停药妇女发生抑郁复发的危险比坚持服药者高5倍。(JAMA 2006,295:499)

    第二项研究提示,在妊娠期间服用SSRI类药物可能发生罕见的新生儿危险。研究者关注了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PPHN,一种严重威胁患儿生命的肺疾病,发生于出生后不久),发现与没有服用抗抑郁药物妇女所生婴儿相比,在妊娠20周后服用SSRI的妇女,其生育的新生儿发生PPHN的危险高6倍。该研究因规模较小而不能比较各种药物的危险,而这一危险目前尚未见其他研究者报告。(N Engl J Med 2006,354: 636)

    在妊娠后半期接受SSRI抗抑郁治疗母亲所生婴儿的PPHN发生危险增加这一结果,进一步佐证了先前的报告,即母亲妊娠后期服用SSRI,其所生婴儿可出现易怒、喂养困难等问题,极少数病例还会出现呼吸困难。此外,帕罗西汀的标签最近已进行了更改,增加了“在妊娠头3个月服用该药可能增加心脏先天缺陷的危险”的相关信息,这是基于一项流行病学研究结果。

    这一不常见的、可能的新生儿PPHN危险并未被其他研究证实。关于这种罕见事件及其对新生儿可能影响的不确定性,以及妊娠期间停止抗抑郁治疗抑郁复发的潜在危险,这些问题使妊娠妇女抗抑郁治疗的决策更为棘手。

    FDA告诫,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妇女在未咨询医生之前,不应擅自停用抗抑郁药治疗。如果患者在妊娠之前或妊娠期间想停用SSRI,应该由医生依据药物处方信息决定,并密切观察患者,以防抑郁复发。

    FDA已经要求所有SSRI的生产商更改处方信息,增加可能发生新生儿PPHN危险的警告。处方信息也将根据其他相关研究的结果进行更新。

    SSRI类和含SSRI类药物主要包括:西酞普兰、氟伏沙明、依他普仑、帕罗西汀、氟西汀、奥氮平/氟西汀复方制剂、舍曲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