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94106
药师审方应有临床思维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95期(总第2350期 2006.08.18)
     现阶段,药师审核处方的局限性值得重视。这一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药师对疾病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药学思维上,缺乏临床思维。

    所谓临床思维,是指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注重患者本身、特别是患者治疗结果的一种思维过程;药学思维则是指在提供药学服务过程中,药师注重药物本身的性质,特别是药理、药动、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和药价等内容的一种思维过程。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注重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反应,以临床指标来衡量药物治疗的效果;后者侧重于理论上的研究结果,注重用药的精确性、完美性,但缺乏与患者临床症状、指标的结合。所以,药学思维实际上是和临床脱离的。在这一点上,药师们对自身知识结构的偏窄问题,应有清醒的认识。

    目前药师依据临床诊断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审查,更多是基于药学思维的理论到理论的推断和分析。其实对临床用药合理性的判断应以临床实践环境为支撑平台,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比如:长期以来的观点认为,钙剂对洋地黄的毒性有协同作用,用强心甙期间忌用钙剂。但是对伴有低钙的心衰患者,两者合用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强心甙的正性肌力作用依赖于钙离子,在心肌兴奋-收缩偶联过程中,钙离子起着关键性作用,细胞外液缺钙时心肌收缩无力,可减弱强心甙的作用,中度高血钙对心肌兴奋性有微弱影响,重度高血钙才增加心肌兴奋性,引起心律失常。当心衰患者伴有明显低钙时,心肌收缩力及强心甙的作用可能减弱,缓慢滴注钙剂反而有利于纠正上述异常。再者,目前处方权属于医生,药物治疗的法律责任也属于医师,“处方三分钟,背后十年功”也体现了处方医师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实践能力和临床经验。面对一纸处方内容,现有药师的知识水平在临床思维上存在局限,在这种局限下审查出的用药合理性结果需要理性考虑。

    所以笔者认为:在审查处方的同时,要更多地从临床思维角度考虑。如一些有配伍禁忌的药物即便是出现在同一处方上,药师也要从医师为何开出这张处方的角度多点考虑,而不是仅仅把这种“不合理用药”的矛头对准医师,这种处理的技巧需要药师细细琢磨。如:抗生素可抑制活菌的生长繁殖,当抗生素与一些活菌制剂出现在同一处方上时,药师可在用药交代时嘱患者分开服用,或在用药时间上间隔,不就解决了吗?如此,既和谐了医患关系,又避免了药师与医师的冲突。

    从药师审方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来看,《处方管理办法》确实尚需在实施中进一步完善。但药师地位的提升,却不能单靠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更多的还是需要广大药师勤练内功,除了有扎实的药学功底,还要把审核处方的平台前移,药师们要走出药房,走进诊断室、走进病房,逐渐成为具备临床思维的临床药师。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1期, 百拇医药(杨思芸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