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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矿难”、“药难”到“罚难”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9日 中国经济时报
    2006-05-23 09:58:40

    近段时间,不幸且离奇的消息分外多:9个人被国药准字的“齐二药”毒死了,而且这还只是“已知”数;山西左云县57名矿工被困到透水的井下了,不仅至今还都生死未卜,而且这也是瞒报迷雾下的“可能”数;河南一名运输个体户被陕西潼关的工商“罚死”了,他拉了一趟货被罚款2.7万因此破产,于是服了毒。据悉,如他一样动辄被罚数万元者尚不计其数。

    这些事件,无一例外再度引起了诸多的“高度重视”、“严厉怒斥”、“集中整治”等态度和行动。或许可以预料的是,近期不会再有假的“亮菌甲素”了,左云县近期也要少些矿难了,而陕西潼关也肯定也不会再有什么执法人员敢于如此明火执仗了。我搞不清楚,当前这种局面属于不属于“死难者的鲜血终于没有白流”?

    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非得等到有人死了以后,这些事情才能“暴露”呢?如果说,对性质相似的“二甘醇”和“丙二醇”,“有关部门”检测起来有些难度;对暗黑的地下矿井中的危险,“有关部门”监管起来也确实有些困难;但在陕西潼关这个“鸡鸣闻三省”的交通要冲,工商人员竟能近乎抢劫般地天天持枪罚款,为什么也要非等到“罚死了人”后才能暴露呢?

    除了死人的事,这几天曝光出的离奇事件还有很多。譬如,5月21日人民网报道,在山东烟台市日前举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同一厂家生产、一模一样的药品,中标价竟然比药店高出许多——最高达14倍;5月22日《华西都市报》也报道了在四川自贡市发生的类似现象。

    曾有论者认为,屡屡发生矿难,屡屡发生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屡屡发生乱罚款现象等,其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的无力空洞。监管的空洞、漏洞当然会有,但其实并非全部原因——甚至也并非主要原因。譬如“罚难”的发生就已经足以证明:其实,当前的有些监管一点也不“空洞”——非但不空洞,甚至还“疏而不漏”得很;譬如药品招标过程中的这些怪事证明,其实“制度”本身是不缺的,“措施”也很周全。

    所以,当前真正的问题,或许是一些所谓的制度已经被污染至彻底“变色”,成了一种助纣为虐的“制度”;或许一些所谓的“监管”已经不是基于正义的监管,而是被扭曲为了“合法伤害权”。难道是这类原因,造成从“矿难”、“药难”竟至能到“罚难”的离奇现象? (之间)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