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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立村医定期进修学习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99期(总第2354期 2006.08.28)
     广东省近日就该省农村卫生站建设和落实农村卫生站医生财政补贴有关工作时提出,该省将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一是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培训职能,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为农村卫生人员接受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高、中等医学院校和城市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支援农村的各种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培训水平。

    二是建立乡村医生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安排乡村医生到县及县以上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在县级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参加进修学习的时间为3~6个月。

    三是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中心镇卫生院要增加培训村医的职能。

    四是将教育培训与上岗资格、考核等相结合,把农村卫生人员参加培训是否合格作为人员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是建立农村卫生站的考核制度,将服务数量、质量情况和农民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挂钩。(约文)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35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