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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如何选择抗生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99期(总第2354期 2006.08.28)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的危险性,把药物分为A、B、C、D及X类。

    A类,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危险性,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B类,动物研究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资料不充分,或对动物有毒性,但人类研究无危险性,患者有明确指征时慎用。此类抗生素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氨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类,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体研究资料不充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此类抗生素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氯霉素、克拉霉素、万古霉素、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磺胺药/甲氧苄啶、氟喹诺酮类、利奈唑胺、乙胺嘧啶、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

    D类,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性,但仍可能受益多,要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此类抗生素有: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

    X类,对人类致畸,危险性大于受益,要禁用,此类抗生素有:奎宁、乙硫异烟胺。

    妊娠期用药要考虑药物对母体及胎儿两方面的影响,孕妇在使用抗生素时要避免使用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的药物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也要避免应用;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药毒性低,对胎儿和母体都没有明显影响,也没有致畸作用,孕妇感染时可以选用。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35期, 百拇医药(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