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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诊所:何处是归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04
     2004年3月,40多岁的北京人满女士因为头晕、心慌、血压升高等先后到四家中医诊所就医多次,诊所的医生“不约而同”地认为她的症状属于更年期综合征。满女士谨遵医嘱,分别在四家诊所购买并服用了大量中药,但症状并未缓解。同年11月1日,满女士来到了另一家医院重新进行检查和诊断,医生告诉她,她已经有足月身孕且即将生产。几天后,儿子诞生了,但满女士却感到了巨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儿子无法上户口,丈夫因为“超生”下了岗……这还不算,最令满女士心神不宁的是,怀孕期间服用的大量药物是否会对孩子的智力、健康带来影响。为了讨个说法,2005年底,满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曾经就诊过的四家中医诊所连同它们的东家——四家药店告上了法庭。

    尽管此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满女士的赔偿要求法院是否予以支持尚无定论,但这起纠纷却撬动了“药店诊所”的冰山一角,引发了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广泛关注。

    ■仓促落地的畸形儿

    “‘药店+诊所’其实是药店为了应对政策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的一种经营策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2004年7月1日,抗菌药“限售令”实施。据一位药品零售业内人士透露,在药店的经营中,抗菌药一直是盈利的重点品种,其销售额在药店总销售额中的占比为30%,利润更在30%以上。“医院的处方流不出来,药店又没有处方权,所以在药店毗邻处投资开设一家诊所成为不少药店的选择。”

    此外,据了解,还有一些诊所是由没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店“变身”而来。“药店的GSP认证非常‘复杂’,软硬件要求都很高,通过认证付出的成本也不菲,规模较小的药店没有实力,而向卫生部门申请开办诊所则相对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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