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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药房纳入药品安全信用体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14
     本报浙江讯 今年以来,青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将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纳入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范围。

    该局一是制定了详细的《规范药房信用标准》及操作规范。二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行“三步走”,即:先在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房搞试点;逐步向中心村卫生室和较大规模的门诊部推广;再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覆盖。三是通过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对药房信用等级高的医疗机构及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对失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涉药单位诚信自律。目前,该局已完成12家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房的信用评定工作。

    (青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