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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卖酱油有什么“充分理由”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9期(总第2364期 2006.09.20)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和田宽酱油日前在京城13家药店同时上架。对于这一新闻,有关人士表示,调味品正在脱离传统概念,不仅用来调味,还成了关系消费者健康的营养品。“药店之所以卖酱油,主要是方便消费者购买,另外就是让药店从单一经营转向多元化经营,提升自身竞争力。”

    笔者认为,这些都不是“充分理由”,药店卖酱油,会把药品市场搞乱,而且笔者可以预言,酱油在药店里落户不会太久,最终将撤下药架。

    你说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购买酱油,我说未必。现在的大街小巷里,超市远比药店多,酱油的品种也比药店里的多。现在的购物者很少为了一种物品而上街,人们在买酱油的同时,多半还会买些油、盐、糖等调味品,在超市购买肯定更方便。

    你说是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使药店从单一经营转向多元化经营,这也很难如愿。众所周知,酱油的赢利是极其微薄的,要靠几瓶酱油提升自身竞争力,难!

    至于从单一经营转向多元化经营,依笔者看来更不见得是件好事。听说海南的个别药店不但已经发展成多元化经营,而且还把医疗的费用搞“活”了,他们可以用医保卡买各种日用品,其中包括方便面、酱油,甚至百余元的护肤品,如果你急用钱款,甚至可以提取现款,但这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给药店“回扣”,并且还有最低消费……这样做的结果是把医疗秩序都搞乱了。

    如果说为了上述的几个理由,药店可以卖酱油,那么公共汽车或是公共厕所更应该卖早点、卖大饼油条和豆奶,因为人们每天光顾这里的次数比较多,如果提供这些点心,市民会感到更方便。为了多元化经营,公共汽车晚间还应该卖鸡腿和披萨,乘客下车回家后就可以立即享用,这比几瓶酱油要多元多了。

    笔者以为,现在市民更需要的是规范市场经营,各行各业应该做到守土有责,切实管好自己的一方天地。作为药店,应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首先是你的药店里是否会出售假药,市民在花了同等的价钱后买来的却是假药,药店将如何处理?

    药店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药品的进价和售价之间是否还有压缩的空间,让市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老百姓得病吃药是不分白天黑夜的,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这一点药店是否做到了?

    零售药店的合理布局标准是,居民从住地步行到达药店的时间不超过7分钟。就这个标准来说,我国的药品零售企业并不多,药店又该做些什么工作?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还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配备作出了具体规定,企业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店在这些方面是否都达标了?

    如果这些方面都做得规范了,药店就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市民得到的方便和实惠绝非药店的几瓶酱油所能企及,这才是人们所迫切需要和希望的。

    (请作者速与编辑联系,以便核发稿费。)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36期, 百拇医药(周忠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