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95179
陪诊干预治疗的法律应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2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10期(总第2365期 2006.09.22)
     “陪诊”并不是一个陌生名词。几年前,就有家政公司推出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陪诊”的服务,送病人到医院,为其挂号、取药等,颇受群众欢迎。

    但是,最近江苏省扬州市某家政公司推出的一项陪诊服务却与以往大相径庭:陪诊人员监督医生开出的处方或检查是否合理,一旦发现其中有不合理之处,便建议患者不要付款取药或做相应检查。对医院来说,这一“另类服务”暗藏哪些风险?该如何应对?

    “陪诊”人员建议取消心电图检查

    一天早上,扬州的齐先生70多岁的老父亲说有点头晕,也不知道是不是高血压,但齐先生最近一直忙他的网络生意,只好先找个人陪父亲到医院看一下,于是拨通了一家政公司的电话:“请问是家政服务吗?能不能陪老人到医院看病呢?”

    “可以啊,我们提供接送、排队、交费、拿体检报告等多项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您节约时间。”家政公司的黄女士告诉齐先生,“另外,我们的服务人员有丰富的医生、护士工作经验,还可以帮您监督医生有没有开大处方,以免老人家挨宰。” 齐先生立刻被对方这么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吸引了。
, 百拇医药
    不多时,黄女士和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就开车把齐先生的父亲送往该市最大的医院。车上,黄女士问老爷子最近哪里不舒服,老爷子说头有点晕,右手现在也感觉有点麻麻的。黄女士曾经在一家小医院做过8年的护士,凭着以往的医学知识,她决定先送老爷子到神经内科就诊。

    到了医院之后,同事到一楼挂号,黄女士则陪老爷子先到了门诊楼四楼的神经内科门诊,排队候诊。20分钟过去了,医生喊到齐老先生的名字,黄女士陪着老爷子走进了诊室。医生询问了一番老人家近来的情况,测了测血压说血压偏高,认为有中风前兆的可能,建议黄女士带老爷子做个头颅CT扫描,抽血检查血糖和血脂是否正常,然后又开了一张心电图检查单,理由是排除心脏的功能性病变。开药等检查结果出来再说。

    黄女士搀扶着老人,拿着医生开的两张检查单来到走廊上,仔细看了一番,和同事说道:“前两种检查确实必要,做心电图检查?老爷子你心闷吗?慌吗?”老人家摇摇了头说:“就是头晕,其他都还好。”“那就不做心电图了吧,到时候就告诉医生钱不够用了。”老爷子说:“你当过护士,我听你的。”
, 百拇医药
    老人家做完检查以后,黄女士搀着他又回到了神经内科门诊,头颅CT扫描结果和血液生化检查并没有明显异常,医生一看没有心电图报告单,问道:“怎么没有做心电图检查呢?”黄女士说道:“今天钱没有带够,明天再来检查可以吗?”医生无奈而关切地叮嘱道:“明天早点来,别忘了。”黄女士将老人家送回家,齐老先生对两人的服务很满意,按约定支付了100元的费用。

    “门诊随访”预防医疗风险

    对案例中黄女士的做法,广东省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陈伟明颇感担忧:“在陪诊人员的干扰下,患者该做的检查没有做,该吃的药没有吃,该复查的时候没有来复查,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万一发生什么问题怎么办?万一患者因为疗效不好而起诉医生,责任如何界定呢?”

    对此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周红军律师认为,这个责任不难界定,因为医生的门诊医嘱属于临时医嘱的一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是医生处理措施的一种体现,医生只对自己开出的医嘱负责,患者若没有严格执行医嘱而影响疗效,责任自负。门诊病人不同于住院病人,医生不应该也无法为患者在院外的治疗过程负责。
, 百拇医药
    “即使没有陪诊人员,患者也可能不接受医生的治疗方法,陪诊使这种情况进一步增多。”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副院长欧阳亚涛指出,“陪诊人员在暗处,很难发现,在明处的医生只有保证自己的医嘱不出错,才能主动、有效地保护自己。这其中,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忽略注明门诊随访。”

    “比如,医生给患者开了一张肾脏功能化验单,如果医生注明门诊随访的话,患者就应该把检查的结果拿回来给他看,一般有经验、负责任的医生都会把化验单的结果抄写在门诊病历上。指标全是正常就一笔带过,注明‘无异常’,如果指标异常,就把异常的指标誊写在门诊病历上。”欧阳亚涛介绍说,“如果患者听信陪诊人员的话,不做某种检查,相应的检查记录就不会出现在门诊随访记录上,也即表明患者未遵从医生门诊随访的医嘱。同样,如果患者听信陪诊人员的话不拿某种药的话,医院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举证。”

    可追究陪诊人员非法行医刑责

    陈伟明愤慨地表示:“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对医生这个职业的极大侮辱,是在原来就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上火上浇油,如果让这种职业肆无忌惮地发展下去,最终将导致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宣传统战部部长廖志林也认为,这项服务造成的负面影响,还体现在对医生名誉的诋毁上。比如一位医生从关心病人的角度出发,处理疾病时考虑得更周全一些的话,就会建议患者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多做一些化验或检查,但如果陪诊人员口德不好,到处宣扬某医院的某医生尽给患者开大处方,时间一长势必会给医生和医院带来恶劣的影响。
, 百拇医药
    周红军律师指出,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有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病案调查、医学处置和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师的这项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医师的独立诊疗权。独立诊疗权可以保证医师排除各种不正常的干扰,在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环境中,自由运用医学知识和经验,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因此,陪诊者对医师的处方或治疗方案‘指指点点’,是侵犯医师独立诊疗权的行为。”

    上海中天阳律师事务所的徐刚律师进一步指出:“这种不正常的陪诊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就诊秩序,若家政公司明目张胆地打出这种服务口号,或者这种不正常陪诊行为一经查实,医院的管理者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案,对家政公司给予警告或处罚,将危及医疗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徐律师向记者解释说,家政公司开展这类服务项目,超出了其经营范围,虽然相关陪诊人员曾经从事过医务工作,但家政公司毕竟不是医疗机构,如果陪诊人员过多地干涉医生的处理意见,患者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必须追究家政公司非法行医的罪责,“而且这属于刑事责任的范畴,不是赔钱就能解决的。”
, http://www.100md.com
    积极对话防患于未然

    “这种陪诊服务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各行各业都要勇于接受监督。”周红军还指出,“俗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斜,加强职业自律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

    欧阳亚涛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有原因的,医院对此应该反思,必须加强门诊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在诊疗过程中尽可能为患者着想,对患者提出的意见给予慎重考虑。同时医院尽可能对患者进行医疗知识的宣教,让患者理解医生的治疗目的,如果门诊医生太忙难以开展这项工作,医院也可采取在医院明显位置贴出“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在与患者的沟通中,还可以提醒患者:花钱请“参谋”时应谨慎,万一耽误病情诊断和治疗,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患者自己。

    欧阳亚涛还提出了和家政公司对话的观点。他认为,化解风险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看得深一点、远一些。医院不妨“化敌为友”,和家政公司加强沟通,向其主动介绍本医院的操作流程和工作特点,让陪诊人员加强对医院的了解,可能不仅让“变味”陪诊难题迎刃而解,而且还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6期, http://www.100md.com(刘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