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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师亦友供应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25
     在刚性市场份额没有大的突破之下,药品零售市场能否“终端为王”尚待观察。但是上游生产企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确是不争事实。随着医药改革不断推进,在药品流通领域,零售药店的话语权正在不断成长。当药店的买方市场逐渐强大,供应商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跟我们药店联系的业务员小王就深有体会:

    “业务难跑!”是小王的口头禅。确实,业务员抛妻别子、孤身一人到异地去开拓市场,遭白眼、受冷嘲热讽已是常事。而由于药品价格越来越透明,利润越来越低,同行之间竞争加剧,供应商的工作强度非常人所及。

    回款难也是供应商面临的具体问题。回款多少是供应商最看中的指标之一。药品进入药店后能否真正动销才能解决控制进货数量、增加回款金额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零售药店采取的是以销量定回款的方式,即在付款日,通过微机库存查询实际销售数量,按照此数量给付供应商货款。这种回款方式,双方一般都容易接受。供应商要想取得更多的回款,就要想办法把营销活动做到位。原本是买卖关系的工商双方,必须共同想办法,开展相应的促销活动,在广播电视做广告、在报纸发软文、组织讲座、派发传单,一切都需要供应商与药店协商一致,形成合力,才会使活动开展起来,达到预期效果。

    尽管是利益关系使药店与供应商自觉加强了协作和合作,但我们不能否认供货商与药店的良好合作有利于促进双方共赢。从这一点看,供应商应是药店的朋友。良好的工商关系,可使药店获得优势广告媒体的支持、优先上货、优先接受产品知识培训、在进价上享有较高折扣,在资金紧张时,可先发货、后付款,缓解燃眉之急。工与商是公平竞争环境之下两个不同的市场主体,供应商在药店开创之初,多会为了拓展业务,而允许药店押批付款,第一批货物实际也就是药店的营业之本,是创业基金。另外,除了药店一些必须投入的资金之外,供应商暂时“无偿”提供的货品,也就成了一笔无息贷款。

    顾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的上帝,这个道理众所周知。而供应商就是我们的老师。供应商往往有多年的药品营销经验,有广泛的业内资源,对消费者有深入的研究。如果能把供应商的宝贵资源拿来为我所用,消费者这个上帝就能获取最大价值,药店也就获得了最大的收益。

    也有一些零售终端,只把供应商看作是商品的提供者,货到手后,千方百计拖延付款时间,在供应商中形成言而无信的坏印象。药店不能自以为是“上帝”、“供应商就该求着我”,殊不知合则两利,不合则两败。药店若不尊重供应商,遇事不沟通,难免就会出现供应商集体撤货,零售药店资金链断裂、药店顷刻之间分崩离析的事情。

    平等对待与相互尊重,是工商之间开展工作的基础。药店与供应商是两个平等的主体,是药品流通环节不可或缺的两个主体。平等的朋友关系,能使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在业务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共同面对困难,渡过难关,走向携手共同发展的道路。而视供应商为上帝,是一种尊重,一种感恩。供应商给予药店货品、资金、信息、促销人员、管理方式的支持,为药店创造了发展壮大的良好机会。

    文/鲁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