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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8223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8日 王晓东 周世忠 郑朝军 顾雅萍
    2.3.2 建筑物的新风量 上述所有规范或标准新风量指标的单位均为(m3/h·人),设计者还必须给出公共场所各主要空间室内人员密度参数,最终得到整个建筑物的新风量及新风量的具体分配情况。在审查中要注意新风量不是单位人数新风量指标与空间内最大人数的乘积,具体计算方法本文不再展开。

    另外《办法》第七条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文献[4]明确 了“新风、排风、送回风等通风系统”属于设计评价的内容,因此评价机构也有责任了解设计者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使该建筑物内各场所新风量满足卫生指标,必要时应对新风输送及分配系统进行复核计算后才能给出设计的卫生评价报告。

    3 建议与对策

    ①卫生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特别是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加强《办法》的宣贯力度,让设计人员了解卫生要求。由于目前公共场所的设计需要经过卫生审查,只要卫生部门提出需按《办法》的规定进行设计,一般都能够在建筑设计机构贯彻下去。在设计文件中找不到建筑物内各空间场所新风量,设计文件没有表明获得新风量的途径,卫生审查人员应当要求项目建设方在设计文件中补充有关内容。

    ②对于《办法》未作定量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