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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着法规的拐杖慢慢前行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2006年第55届药交会特刊
     作为直销法核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在去年9月出台,结束了中国直销市场十几年处于法律“真空”地带的状况。

    事实上,直销与传统营销方式一样,都是营销“大阵营”中的一份子,本身并无好坏是非之分。然而,为何到了中国,便被视作洪水猛兽,人们往往谈“直销”色变?

    笔者曾经从一位深谙国内直销行情的朋友那里了解到,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国内某些直销企业往往采用这样的惯用手法:一是向经销商勾画一个发财的梦,二是把老板包装成近乎完美的形象,三是通过故事把产品描绘得无以伦比,四是把奖金制度分析成一个神,五是把团队精英称作领袖、把讲师称为教父。这些对于有着强烈发财欲望的人来说,是一个致命的诱惑。

    而客观地说,直销在中国的确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变味。

    不少下岗工人、生活贫困的农民、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都将直销视作一根救命草,在发财梦的蛊惑之下,将全部身家押在了直销这个“宝”上,为了将自己的产品卖出去赚取佣金,夸大宣传、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等违规做法满天飞。于是,原本正常的直销模式演变成了非法传销,由此甚至引发了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系列社会治安事件,其后遗症便是:直销被妖魔化。一直到现在,大众对直销的印象仍没能完全扭转,也就是说,直销至今仍没能获得中国老百姓发自内心的真正认可。

    中国直销市场在“学步”初始,便没有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而这个环境,笔者认为就是一个在相关合理法规制约下的运作环境。如今,直销法来了,且不管效果如何,总之,我们应该相信,它将使曾经受到伤害的中国直销市场不再步履蹒跚。

    作为一种“有魅力”的营销方式,直销的被妖魔化,与其说是无辜的,不如说它身处在楚河汉界边缘,一不小心就过了界,而这个楚河汉界,就是直销法。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55届药交会特刊, 百拇医药(贺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