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93299
明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作出“十项承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响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纷纷作出反商业贿赂“十项承诺”,并向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递交了承诺书。他们郑重承诺:

    一是积极响应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正确决策,遵守医药流通环节的法规和商业道德,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严格要求并依法约束自己的商业行为,拒绝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医务人员回扣、提成。二是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坚决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三是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绝不以各种名义给予行政监管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坚决反对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五是坚决反对通过不正当手段使本企业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六是加强法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企业内部纪律教育,增强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自律意识。七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八是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经营理念,维护恪守职业道德,公平竞争的现代企业形象。九是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肃查纠商业贿赂行为。十是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明光),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