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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医院募资可望获得法律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在民众普遍抱怨“看病贵”的时候,徐州市爱心医院为当地困难群体提供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服务,平均门诊医疗费为18.7元,仅相当于其他医院的1/5。自去年5月开业至今,只有30名工作人员的徐州爱心医院共救治15000多人次。

    该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营费用全部来自地方政府的投入和社会捐赠,市财政按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拨付医护人员工资,是一所带有医疗救助性质的公益性非盈利医院,主要为主城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和困难职工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服务。

    徐州市的做法得到了中国民政部的认可。近日,民政部召集北京、河北、黑龙江等13个省市的20家慈善医院前往徐州爱心医院参观,并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会议的主题就是慈善医院的建设问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说:“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目前的慈善医院应该以公办为主,并逐步鼓励慈善机构和民间组织兴办。民政部正在制定《慈善法》,届时慈善医院还可以合理合法地向社会募集资金。”(朱旭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