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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告式罚款”撞了一下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9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15期(总第2370期 2006.10.09)
     ——乡村诊所药品该不该明码标价

    最近,河南某县一乡村诊所的医生唐军很郁闷,因为他被县物价局罚了100元钱,理由是诊所的药品没有明码标价。“我这里又不是药店,而且大部分是处方药,谁也没和我说过要明码标价啊!”唐军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悉,该县其他个体诊所也都被统一罚款100元,理由除了上述明码标价的问题外,还有一个:国家规定有些药品该降价,全县诊所统统没降。“物价局都没来调查,咋知道我们没降价?”唐军们疑问多多。

    没抓住任何“把柄”,不开具收据,仅根据一些群众反映和不令人满意的抽查结果,就对全县个体诊所进行每家100元钱的“警告式”罚款,显然,物价局的工作方法有可商榷之处,作为个体诊所的医生(责任人),他们有理由对这种执法程序产生不同理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个体诊所医生对药品应该明码标价颇不以为然,而且理直气壮地认为,诊所是医疗场所,并不是药品营销单位,而且诊所的上级主管单位是卫生局,给患者使用的药品均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商业公司统一配送的,“物价局对我们的处罚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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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象】

    一家不规范,大家被株连

    “我被罚了100元钱,也没有开票,他们把我的名字记在本子上就走了。”唐军(化名)是河南某县一家乡村诊所的医生,他在电话里向记者表达了他的不满。

    县物价局要来检查的消息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不胫而走,但那时候,年轻的乡村医生唐军心里很坦然,他证件齐全、手续正规。但他还是未能逃脱这整齐划一的罚款“行动”。那天上午10点钟左右,一辆写着?菖?菖县物价局字样的面包车停在他的诊所门口,诊所所在乡的卫生院副院长郭某率先跳下来,接着出来一男一女两个带肩章的人,一行3人来到唐军面前。

    “你是负责人吗?”其中一位带肩章的人问唐军。“我是,你们有什么事情吗?”唐军很坦然。“根据上级最新文件规定,全国新一轮的药品降价又开始了,凡是没有对药品明码标价的医疗机构,先罚款100元以示警告。”带肩章的男同志环视了一下诊所,郑重其事地对唐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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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码标价?我的药品价格本来就很低啊!有些来看病的患者本来就很困难,药价贵了他们怎么买得起呢?”唐军主观上并不想交这100块钱“罚款”。

    “你还是交了吧,又不多,交了就没有你的事情了。”一旁的郭某这时发话了,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唐军一眼。

    事已至此,唐军极不情愿地递给带肩章的男同志100元钱,接着听他们说了一些大道理,唐军心里只盼着他们早点离开就行。事后,唐军向县卫生局医政科投诉,但医政科说他们“只管医疗,不管价格,而且和物价局是平级的,管不了物价局的所作所为”。

    唐军告诉记者,这是他职业生涯中第一次被物价部门处罚,但是这处罚却有诸多让人费解的地方:处罚的根据不明确,说罚款就罚款;交了罚款却没有任何收据。据唐军介绍,交了罚款后,带肩章的女同志递给唐军一张《检查通知书》和一沓价格标签让他贴上,罚款理由一项写明系“销售药品无明码标价”。最让唐军不服气的是,诊所的主管部门是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局从来没有和他打过交道,凭什么对他罚款呢?“没有明码标价就说明我多收了患者的钱吗?”在唐军看来,物价局罚款的理由相当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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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唐军和其他同行联系,才弄明白这次罚款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有的地方开口就要罚500元,经过讨价还价才降到200元。”比起那些“晦气”的同行,唐军显然还算是走运的。

    罚款后半个月过去了,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来复查,唐军看着那厚厚的价格标签有些茫然,他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在乡村卖药需要拆零,他可以根据患者具体用药的数量和种类灵活收费,这样一来,竞争对手也摸不清他的药品到底卖多少钱。当然,每种药具体应该赚多少钱,他有自己的一套标准,“都在患者接受的范围内,而且一般比别的诊所优惠那么一点点”。

    “如果明码标价,别人知道你的药品价格了,大家比着谁的价格低,那对谁都没好处啊。”唐军认为,物价局的“不明码标价就是乱收费”这种看法根本不符合小诊所的实际,好多患者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并不高,药价太高患者根本无法接受。

    【解说】

, 百拇医药     罚款有理方式欠妥

    针对唐军的种种疑问,记者向该县物价局负责人作了求证。物价局的负责人称,这确实是全县范围内的一次统一行动,因为从7月份开始,河南省明文规定降低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要求加价率最高不能超过15%。

    而这次针对全县个体诊所的“警告式罚款”,就是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确保药品加价率不超过15%。该负责人还说,这次检查行动分为明查和暗访,“对任何单位的检查都不会事先打招呼”。具体负责人员通过暗访,发现大部分的诊所存在药品价格偏高的事实。

    那么,即使是大部分诊所存在这种现象,是不是就能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解决呢?该负责人坦承,这种做法确实武断,是“具体操作人员处理问题不当导致的”。负责人认为,罚款并不是目的,只是想给个体诊所一个警告,促使他们的药品销售规范而有序地进行。

    具体办案人员则告诉记者,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个体诊所卖药品如果不明码标价就应该得到处罚。“这样做是为了消费者好”,对于罚款数额不一的问题,工作人员则重申罚款不是目的,只要贴上药价标签就行了,“如果他们仍然不贴标签,我们也没办法,以后还得去查,还得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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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面对唐军的种种疑问,县物价局负责人也做了解释:根据《价格法》第33条、第42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明码标价的执法主体,依法对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对此,湖南省宜章县卫生局副局长谭洪秀认为,个体诊所的医生之所以对物价局的执法行为不理解,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对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信息缺乏了解,不能理解物价局在药品价格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二是由于物价部门管理着各行各业的价格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少和个体诊所打交道,涉及到诊所的药价问题时,以往都是通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这起由明码标价引起的纷争,与管理部门只注重执法、不注重宣传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安徽省寿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涛则认为,从这次处罚中不难看出,虽然物价局在操作上有不规范的地方,但是个体诊所的医生对药品明码标价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方涛呼吁个体诊所医生应跳出个人利益的角度,在国家医疗改革的大环境下理解药品明码标价的的做法,“这不仅是规范药价的问题,也是肃清全国药品流通市场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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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论】

    明码标价并非隔靴搔痒

    对于“个体诊所药品是否应该明码标价”的问题,某专业网站的网友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有的认为目前个体诊所除了从乡镇卫生院拿药外,也可以到有资质的医药批发公司进货,明码标价以后,患者就会在药店与药店、药店与诊所之间进行价格对比,而广大患者只会把注意力放在价格上,而忽略药品本身的质量,因此导致医生更倾向于进购质量一般但价格便宜的药物,而不愿意进一些疗效好、价格稍贵的药物。有的网友则认为明码标价能保证在同等品牌、同等疗效的前提下,使药价趋于公平合理,因为基层大众目前的生活水平是不言而喻的,有很多人就是几毛钱都会“斤斤计较”。在这种背景下,能说降低药价不会有更多患者前来就诊吗?

    “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衬桂祥表示,实行药品明码标价的益处对个体诊所的医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医生本来就是凭借技术吃饭的职业,个体医生赢得患者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他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比别人高明,患者自然就多了。

    而作为个体诊所医生,我们如何抛开个人利益,从较为宏观的方面分析药品明码标价的意义呢?对此,方涛认为,国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规范对实行药品明码标价的要求,这是完善药品政府定价规则的需要,有助于确立一套统一规范、完整科学、易于操作的政府定价政策体系和实施办法,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过程中,也将逐步建立生产制造、商业流通、临床使用、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成本审计等方面多主体参与定价的组织体系,提高和体现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此外,明码标价对政府及时掌握生产成本、市场价格动态大有裨益,能为政府定价提供客观的依据,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政府定价反馈监督机制。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41期, http://www.100md.com(刘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