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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药类食品大行其道 谨防患者受骗药厂受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19
     编辑部:

    近日记者到基层采访发现,在当前药品监管越来越严格,药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千方百计寻找新的“增长点”。一些企业利用中医药“药食同源”的传统,制造大量仿药类食品,以药品的名义上市销售,且仿药类食品“家族”不断扩大。据调查,目白畛<姆乱├嗍称酚邪?br>蓝根、夏桑菊、清开灵等几种。有些企业在尝到这样做的甜头之后,更是“广开思路”,又把另一些“药准字号”产品如保济口服液、健胃消食片等仿制成“食字号”产品。于是,在很多零售药店的货架上,堆满了这类“仿药类食品”,可谓琳琅满目,生意兴隆。

    记者在一种“食字号”夏桑菊的包装上看到,其主要成分与“药准字号”的夏桑菊一样,都是夏枯草、野菊花和桑叶,甚至包装亦近似。夏桑菊的始创者、目前全国生产规模最大的广州星群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广丰认为,虽然两者“外貌”相似,但实质却迥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药准字号”产品有说明书,而“食字号”产品没有;二是“药准字号”产品有质量标准,而“食字号”夏桑菊却没有。苏广丰强调指出,产品有没有说明书和质量标准是完全不一样的。很多人知道夏桑菊可治疗感冒,但未必知道服用夏桑菊也有禁忌。为了正确指导用药,“药准字号”产品在说明书中都写得清清楚楚:服用夏桑菊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而且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食字号”夏桑菊没有说明书,不能给患者提供正确的指导,可能会让一些缺乏用药常识的人误服,造成危害。再者,“药准字号”产品都标明了有效成分及含量,而“食字号”仅遵照较简单的食品标准,里面到底含有多少有效成分却没有说明。据一些业内人士反映,实际上,不少仿药类食品所含的药材分量非常少,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功效——这有欺骗消费者之嫌。由于市民很少有在药店买食品的观念,所以对摆上药店货架的产品,往往分不清哪些是药品,哪些是食品,总以为“都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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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在销售环冢行┥乱├嗍称返钠笠挡扇〔徽钡木赫侄?br>挤压“药准字号”产品。比较流行的手法是“终端拦截”。仿药食品一方面利用其售价低(比“药准字号”产品约便宜20%)的优势,吸引经销商和消费者;另一方面,派出大量促销员到零售药店“跟班”,面对面地向消费者做鼓动式宣传,把本应没有功效可言的“食字号”产品吹得比正规同类药品还“神”。有些厂商则采取对店员实行销售返点或提成的政策,刺激其推销仿药食品的积极性。结果,把很多原本想买正宗药品的消费者“拦截”了,转而买他们的仿药类食品。对于这种恶性竞争行为,苏广丰感到很气愤。他说,像他们这样的正规药厂,要花钱搞GMP认证,还要投入巨资搞研发,成本自然比食品企业高得多,“食字号”产品与药品抢市场,对药厂来说是不公平的。而有些仿药类食品企业还“变本加厉”,借正规药厂培育起的市场搭“顺风车”,利用价格优势来排挤“药准字号”产品,这就更加不公平了。

    当然,从现行法规来看,生产、销售仿药类食品并不违法,但考虑到市场上出现的上述种种弊端,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特别要应防止有些人专门“打擦边球”,扰乱市场,坑害消费者。为此,有关专家建议,应对仿药类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规范,国家应尽快出台药食同源类食品的管理办法及生产标准,确保人民的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起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广州记者站 黄每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