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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8336
对《名中医用特异功能“镇住”汪精卫?》一文的补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2日 新语丝
    作者:OldBadBug

    记得以前看过文章说汪精卫是强烈反对中医的。回头找了一下,果然印象正确。

    按《健康时报》的吹牛,经施今墨在1929年的神仙表演,汪精卫转变了对中医的立场。

    “当时汪精卫没有立即表态,但此后他对‘取消中医’的态度不再坚决。”这个吹牛只要放到四年后的1933年,看看当时《中医条例》激烈斗争中汪精卫的立场就真相大白了。

    以下节选自星岛环球网的《民国的一场中医废立之争》( http://www.singtaonet.com/cul_review/t20060816_301935_1.html)。

    ===================================================== 三、公布《中医条例》步履维艰

    在1933年6月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中委石瑛等29人提议仿1930年制定的《西医条例》,拟定《中医条例》(草案)。这是中医界多年奋斗希望实现的目标,目的是争取与西医的平等地位。但这也是废止中医者最不愿意的事情。在会议讨论中,行政院长汪精卫不但反对该提案,不肯执行草案,而且提出废除中医中药。他说“中医言阴阳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学上实无根据;至国药全无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张“凡属中医应一律不许开业,全国中药店也应限令歇业。以现在提倡国医,等于用刀剑去挡坦克车。”这引起了中医药界的强烈抗议,《医界春秋》严辞批驳,斥责汪氏“亡国未足,必灭种而后快”。汪精卫见众怒难犯,便转换手法,在《中医条例》交立法院审查时,他写信给立法院院长孙科,大谈“若授国医以行政权力,恐非中国之福”,嘱孙共同阻止其通过。他还和孙科搞了一场辞职闹剧,使得《中医条例》被压了两年之久。

    面对国民党政府的百般阻挠,各地中医团体纷纷质问。1934年1月,中医界召集全国代表请愿,要求尽快公布《中医条例》。最后妥协的结果,焦易堂发表了《为采行中医条例告国人书》,以不了了之的办法由国医馆执行起行政权来,行政院则睁一眼闭一眼,保持沉默。接着,汪精卫在全国医师公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发表了反中医的长篇演说,指责中医不科学,如果谁有中西医并存的观念,便会使医学“陷入非科学的歧途”。上海市国医公会强烈抗议汪氏的言论,分别致电国民党四中全会、国民政府和立法院,要求提高国医国药的地位、中西医平等对待并尽快公布《中医条例》。 =====================================================,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