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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药品出现近效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3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0.23
     对零售药店来说,如何避免近效期药品的产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我们把离失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统称为近效期药品。零售药店近效期药品的产生往往与管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这样的药品在销售时往往颇费周折。要想减少或杜绝近效期药品的产生,作为执业药师,就一定要帮助药店的经营者,遵照GSP的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避免盲目采购。有些药店在开业之初,一是对市场盲目乐观,想通过大量采购降低采购价格,以低价抢占市场份额,却忽视了药品的特殊性——缺乏需求价格弹性,也就是说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会因为价格的下降而极大地刺激消费;二是跨区域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不了解当地市场,盲目购进并不畅销的品种。鉴于此,我们在购进药品时一定要按照GSP的要求认真审核购进计划,避免盲目购进药品,从而减少近效期药品的产生。

    严把购进验收关。通常,药店会按照GSP的要求都制定一整套药品购进制度,但如果在工作中不能切实执行,就会给近效期药品的出现留有漏洞。比如:大部分药店都明文规定,在购进药品时,效期超过两年的药品,购进时如果距离有效期不足一年不得验收入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如供货方太远,拒收、退货不方便,或由于拒收有碍情面等原因,该拒收的也入库了,这样一来,近效期药品就难以避免了。

    集中存放,避免重复购进。有的药店无专职库管人员,存货随意性较大,哪里方便放哪里,一人放多人找,找不到就报计划购进,这样就很容易重复采购,久而久之,一时找不到的药品一段时间之后很可能就成了近效期药品。所以药品存放一定要按照GSP的要求分类管理,集中存放,对同一药品我们要按不同批号分垛摆放,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原则出库,以杜绝人为产生近效期药品。

    近效期先售。营业员在补货过程中,如果责任心不强,懒于动手,只添货却不更换以前摆放在底层或靠后的药品,就会使先进的药品长时间摆放在底层或后面,成为近效期药品。

    另外,一些销售量小的品种如果购进过多也容易成为近效期药品,这就要求我们与供货方搞好关系,尽量按需购进;还有些供货商会提供一些“套餐”——畅销品种搭配一些不好“消化”的品种,这些品种往往容易跨入近效期药品的行列,因此我们要提高警惕,避免被套餐“套牢”。而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购买药品是跟着广告走的,而当广告停播后,该药品就难免会成为滞销货,所以说,大量购进广告品种更需谨慎。

    综上所述,近效期药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我们背离GSP的要求有关。GSP认证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执业药师,一定要千方百计动员每一位工作人员按GSP要求操作,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近效期药品的产生。

    文/任红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