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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资格准入有望推进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3期(总第2378期 2006.10.27)
医药营销资格准入有望推进

     经历近一年的运行与摸索,在南京首先发起的对于医药代表的培训与认证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与扩大,医药营销领域资格准入制度有望推进。

    2005年,全国医药营销领域将目光盯向了南京。这一年,南京市劳动部门委托南京欧索职业培训学校对医药营销行业职业资格鉴定与培训项目进行研发,欧索职业培训学校的研发项目组从教学大纲到题库及考核标准进行编写,并最终通过审核,于2005年11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医药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项目,学员可获得我国惟一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针对医药代表的职业资格证书。日前,该项目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高度关注,并准备在江苏地区试行与推广。

    渐入正轨

    “从去年底到现在,我们已培训了1000多人,反响不错。”该培训项目的举办方欧索职业培训学校讲师、河海大学MBA兼职导师沙健告诉记者。在获得部分业内人士好评的同时,该培训也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的认可,该中心并参与到项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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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医药代表缺乏有效的认证和监管,没有统一门槛,亟待设定职业标准,所以通过加强从业资格审查力度,通过专业、正规培训提升医药营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非常必要。目前在江苏的试点,从行业角度来说有助于规范管理,推动整个医药销售行业的规范、健康化发展。”

    据了解,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统一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对合格学员颁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医药营销师》就业上岗培训证书。在获得该证书的前提下,才能参加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组织的考试,考核通过后,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医药销售人员有近300万人,仅南京地区的医药营销人员就达到2万人。虽然中国拥有如此庞大的医药营销队伍,但由于医药营销工作的特殊性,政府对其还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目前国家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对这一职业都没有明确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描述。可以说,医药营销师还属于边缘职业,处境尴尬。目前,这份职业的从业者一方面具有“自由性”,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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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健看来,目前医药代表流动率很大,通过培训,在提升医药代表职业素质的同时,也可了解学员所在的厂家、学历等基本情况,从而逐步建立审查制度,起到监督、检查的功能。

    先行者还是推动者

    事实上,国家相关法规对医药代表的从业行为早就有规定。1999年8月1日施行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7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六条规定:从事药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2)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但是该规定没有对药品营销人员如何具体培训进行细化说明和监督,对聘用不符合规定的营销人员进行营销活动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监督规定,处罚无依据,因此难以监督到位。

    从目前来看,江苏省即将开始的这一试点无疑将医药代表认证向前推进了一步。然而,就在数月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在其举行的“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媒体沟通会”上,宣布“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但该举动遭到部分业内人士的抨击与质疑。“医药代表认证对反商业贿赂毫无作用,RDPAC是在‘作秀’”、“在反商业贿赂大潮下,RDPAC的‘医药代表认证’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社会意义大于实际效果”等评论一时铺天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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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同样的质疑也指向了即将在江苏试点的医药代表认证。究竟是真正开创我国医药代表的职业规范,还是应目前医药大环境的形式之举?究竟是先行者,还是该职业认定的推动者?沙健表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是行业必须要坚持做的事情。我们将会对拥有该证书的人员建立年审制度,即每年进行审核与备案。”

    据悉,鉴于医药营销师尚未进入国家新职业申报程序,下一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将正式向国家劳动保障部提出新职业认定申请,目前该项目的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先行在江苏地区试点推广,具体承办机构为南京欧索职业培训学校。同时,相关人士透露,“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也可能在全国范围强制性的推行。”

    在国外,医药代表和医师、药师一样,必须先经过一系列培训考核等认证程序,才有资格从事医药营销工作,并由国家及相关行业协会对其实施严格的考核与管理。

    对于医药代表认证的前景,解放军第八一医院药剂科主任周永刚则认为:“这肯定是件好事,因为目前医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迫切需要有门槛准入制度。然而,这必须有相应的主管部门来监督,需要行政部门与社会的干预,不然就无法做到有效地规范该职业与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其寿命也不会长。”

    信心满怀的沙健则坦言,目前存在的困难就是在江苏各地师资和时间不够充足的问题,需要寻求一些机构,共同推动医药营销职业走向正规职业化。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3期, 百拇医药(康义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