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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68039
卫生部通报津、粤三违法医疗机构查处情况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41期
     本报讯 卫生部近日向全国通报了天津市第一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案、广东省商业医疗门诊部和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违法行医案的查处情况。

    通报指出,2006年7月天津市卫生局根据举报线索派出执法人员对天津市第一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院于2003年1月15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开办该院肝病研究所肝病门诊的合同,将肝病门诊交由合作方全权经营管理,医院每年收取管理费80万元。肝病门诊自行购入药品,收入不列入医院资金管理,绝大部分被合作方以现金方式提取转移。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局多次检查,该院领导拒不如实汇报情况,并以院长与肝病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张某(该院职工)签订的内部工作责任状应付检查,掩盖其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实质。在调查中还发现,该院涉嫌骗取医保资金(正在调查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天津市卫生局责成河北区卫生局对天津市第一医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60万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给予天津市第一医院院长免去院长职务,给予业务副院长警告处分等处理。

    另一通报案件是,今年6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的广东省商业医疗门诊部和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卖假药、作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广东省卫生厅组织广州市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对这两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两家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医疗宣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使用假药、出具假检验报告等违法问题,广东省商业医疗门诊部还存在违法出租科室的行为。广东省卫生厅依法对广东省商业医疗门诊部做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罚款8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3.5万元的行政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对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做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广东省卫生厅对厅主管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对主管副局长予以通报批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