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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再小也要“分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8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8期(总第2383期 2006.11.08)
     (本报记者 戴丹 刘虹 摄)

    澳门本来就不大,澳门的药店更是袖珍型的“小家碧玉”。但是,走进药店,你会发现,澳门的药品分类管理一点也不含糊——

    初到澳门旅游观光可以选择新马路作为行程起点,因为那里既是市中心,又毗邻澳门遗迹。

    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后,坐上前往新马路的巴士,沿途还可以感受澳门的特色:马路较窄,弯多,路短,多为单行道;马路两旁停满了摩托车;至于人行道,则是窄窄的,勉强可以并肩通过两个人。

    在绕过大半个澳门岛之后,便到了新马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栋黄色建筑——民政总署大楼,对面则是著名的议事亭广场,广场中间有一个喷水池,两边分别是邮政总署和一个忘了叫什么的楼。

    从广场出发,沿着黑白相间、鹅卵石铺就的马路往里走,便是类似于内地步行街的购物街了。一眼望去,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店招正在空中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其中也可发现屈臣氏、××药房(药行)、××医务所这样的牌子。因为工作关系,笔者平时很喜欢到药店逛逛,此时在澳门,也忍不住逢“药”必进。

    OTC主打

    从新马路往大三巴方向一线,由于地处购物热地,来来往往的人群让这一线店铺的生意显得十分红火;笔者发现,一路走过的药店店面都比较小,而拥进拥出的人群让药店愈发显得小;为了腾出空间容纳更多顾客,药店的陈列商品大多闭柜销售。狭小的店面大部分以销售OTC产品为主,也有一些日用品销售,处方药只占很小的部分。

    【按】:澳门药物分类管理的法理依据是1990年9月20日颁布的第58/90/M号法令和第68/200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第58/90/M号法令出台之前,经过了卫生局的建议、听取澳门西药商会意见和社会文化司司长的批示等环节。

    该法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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