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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治有了成果还需巩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13
     每年,各地都会由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这对改善地区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推动作用。但部分地区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束后,由于忽视对整治成果的保ぃ?br>致使专项整治期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击规范的多种违法行为很快重新出现并蔓延,治理成果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出现这样的情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遗留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食品监管部门在整治结束时,“收兵”过早、过快,后续督查措施跟进不到位,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遗留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及时、彻底,再没有人过问。

    部门协作基础不牢固。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依靠政府行政干预建立起来的部门协作机制,具有临时性的特点,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约束,一旦整治行动结束,行政干预撤销,各部门很快会重新回到“各自为政”的老路上去,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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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评估机制缺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束后,由于缺乏完善的成果巩固监督评估机制,使得后续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无法被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缺乏监督评估,也助长了个别食品监管部门重“治”轻“管”的不良倾向。

    长效管理措施推进乏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束后,一些食品监管部门没有将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推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上,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行动跟不上,食品安全实质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笔者认为,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保护和巩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督促遗留问题整改到位。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阶段,各个检查验收组应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需要整改的问题,要进行逐条登记,检查验收结束后,统一汇总移交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再以整改督办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然后各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能,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督巡查,积极落实整改。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专人,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遗留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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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通过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的形式,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典型违法案例的曝光力度,给予违法犯罪分子以强有力震慑,促进行业的自警自律。

    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制度。通过在食品监管部门间实行“协作函告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来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综合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所谓“协作函告制度”就是要求食品监管部门把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其他部门协作解决的问题、难题,以“协作函”的形式反馈给其他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品综合监管部门,这些监管部门根据收到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和阶段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主动配合解决。食品综合监管部门则要对协作函告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所谓“联合督查制度”,就是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束后,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定期从参与专项整治的食品监管部门抽调专业执法人员,组成市场联合督查组,分片对整治过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回访督查。

    加强督查回访。各地可由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食品安全专家、消费者和企业代表等组成治理成果监督评价小组,制定包括市场监督、长效管理、抽样检测⑷褐诼舛鹊戎副暝谀诘氖称?br>安全专项整治中长期评价标准,通过听汇报、看记录、查市场、访群众和抽样检测的方法,定期对市场进行督查回评,查找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评估治理成果流失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提出科学具体的整改指导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迅速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当地政府交流和反馈,从而使专项整治成果能够长期得到维持和巩固。

    江苏省建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潘永成,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