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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用药不可乱“耍花招”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0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20
     某地一名乡村医生在给一患者诊断后用药时,为“防止自己的技术成果外泄和防止患者到别处取药”,把消栓通脉注射液安瓿上的“消栓”和“注射液”擦掉,只留下“通脉”二字。患者以该乡医出售假药为由,到药监部门举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笔者所知,上述现象并非个别,不少乡村医生在锪乒讨卸即嬖诶嗨频?br>用药花招:给病人发药时把原包装瓶上的标签故意撕掉;散装药片用纸一包,上面只写用法不写药名;更有甚者,把几种药片混在一起压成面,每次服一包。总之,通过多种方法达到不让患者知道所用何药的目的。这些乡医之所以这样做,除上述“防止自己的技术成果外泄和防止患者到别处取药”二种原因外,还有乱收费之嫌。反正你不知道我用的是什么药,要你多少钱你就得出多少钱。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既有违常理,也不合法;不但不利于病人合理用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肯定也于己不利。

    自古以来,没听说过有哪一位名医害怕自己的医疗技术被别人学去而砸了自己的饭碗。当代大医院的名医教授为病人治病用药也都是公开进行,但这些都没有影响他们成为一代名医。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用药毕竟是有关生命安全的大事,不让病人知道所用何药,很容易引发不良反应,造成事故。再说,如今患者的法制观念也在增强,病人有权知道医生给他使用了什么药。用药处方清清楚楚,即使以后病人出现病情变化,也容易判断是病情本身突变还是由于用药不合理所引起,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也有利于医生的自身保护。处方写代码、发药去掉药名,这样一旦病人出现病情恶化,不论是何原因引起,他都会怀疑是由于你用药不合理所造成,到时任凭你有一千张嘴也说不清了。

    因此说,乡医发药去掉药名的做法,于病人于自己都不利,也是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所不允许的。奉劝这些乡医,以后要明明白白给患者用药,依法行医,也免得引火烧身。

    文/河南省淮阳县人民医院 常怡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