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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21
     本报广东讯 为保证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近日,清新县根据《农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用植物油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出台了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首先明确了县质监、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在实施本方法中的监管责任和执法依据;其次,对企业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的程序进行了简化,并对食用用植物油企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必备生产设备和出厂检验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经营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强调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第四,规定有关部门在对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过程中,必须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协管员,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共同整治食用植物油市场。

    (伍黄英 麦景深), 百拇医药(伍黄英;麦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