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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的“天人相分”观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40期
     “天”与“人”(或称“天道”与“人道”)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对古老而又极其重要的哲学范畴。中国古代哲学就是围绕着“天人之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尤其在先秦与两汉时期,天人问题竟成为当时哲学讨论的中心课题。因此“天人”关系的问题也渗透到生命科学的探索领域,成为中医理论体系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深刻地影响了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产生了中医学“天人相应”的理论命题。为了准确地把握中医学中的“天人”观,需溯本求源,了解中国哲学史中的“天人之辩”。

    从哲学的“天人之辩”到中医学“天人”范畴

    中国历史上对于“天人”范畴的理解,归结起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天是一种超自然有意志的精神力量,是主宰万事万物的最高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按照它的意志安排定的。它能对人类社会发号施令,这种无上的命令一般就称作“天命”。这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唯心主义天命论。第二,天是自然的存在,主要是指日月运行的天象和寒暑的天气变化等自然现象。因此,它没有意志,不能有意识地支配和干预人事,而人则能利用它,改造它,人能胜天。这种天象运行或天气变化的客观规律称作“天道”。这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唯物主义天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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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论天人关系,大体有天人合一派,天人相分派,以及“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就是既相分又合一派。殷周时期,基本上是天人合一论,当时对天人问题的认识,尚处于宗教神学阶段,人们一般都把天当作是主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神。《大盂鼎》铭文说:“丕显文王,受天有(佑)大命”。是说周文王的代殷事业完全是由天命定的。这种天命论直至春秋时代才开始动摇。

    从春秋末期的子产到战国末期的荀子,持天人相分论,这是对天人合一的否定。据《左传》记载:鲁昭公十七年冬天,天空中有一颗慧星扫射到代表大火的大辰星位上(“有星孛于大辰”)。当时郑国的裨灶认为这是天灾的表现,郑国必将有大火。然而子产却评论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子产不相信裨灶的说法,认为“天道”离人太远,“非所及也”,怎能知道有天灾呢?“人道”是人自己办的事,当然是最近的,是人自己可以把握的。这就第一次在我国哲学史上,把天道与人道加以了区别。战国末年的荀况,则比较正确地总结了这一时期的“天人之辩”。认为天是自然的天,主要指天象、天气等自然现象有着自己运行的规律,并不以人们的意志而转移,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然而,人们对于天(自然现象)也决不是无可奈何的,无所作为的,人能胜天,人可以利用天时地利来为自己服务,这就是他提出的:“制天命而用之”。表现了积极的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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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期间亦有孟子的尽心知天的天人合一论,及西汉时董仲舒提倡的天人感应,即天人合一,又否定了荀子的天人相分说。董仲舒继承了孔、孟的天命论及天人合一论与阴阳五行揉合起来,建立了庞杂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的思想体系。他认为天是最高的神,说:“天者,百神之君。”(《春秋繁露·郊义》)而人则是天创造出来的:“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因此,这就是所谓的“人副天数”。董仲舒还用“阳尊阴卑”、“天道任阳不任阴”的说法,来论证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所谓“王道之三纲”。总之,人间的一切都应该符合天意,这就叫“天人合一”。因此,天人之间存在着互相感应的关系。

    唐中期柳宗元、刘禹锡提出“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天人既对立又统一,同时否定了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从殷周到唐,天人关系经数千年的辩论及否定之否定,基本上趋于解决。

    由于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天人之辩”,“天人”也成为《黄帝内经》构建中医理论体系的一个基本环节,那么中医理论中的“天人”观的性质是什么?由此而形成的基本命题及注入的思维方法和网络的经验事实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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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内经》“明于天人之分”的立场观点

    《黄帝内经》中医理论体系中的“天人”观,应属于我国古代传统的唯物主义“天道”观范畴。其认为天是自然的存在,“天”即日月运行的天象和寒暑的天气变化等自然现象,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没有意志。《素问·六节藏象论》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是说日月在天体中有一定的位置,循着一定的轨道,周而复始地运行,每昼夜日行周天一度,月行十三度有余。《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因此,天道是自然而然地产生日月运行,四时变化,称作“天道自然”。天不能有意识地支配和干预人的生存及活动,而人则能了解、把握天道的运行规律,为人而用,去养生,去治疗疾病,是一种“人道有为”的积极进取的观点。如:“用针之服,必有法则焉,今何法何则?……法天则地,合以天光。”(《素问·八正神明论》)指出把握日、月运行和四时变化规律,可以为人所用去治疗疾病,是荀况光辉思想“制天命而用之”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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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问·宝命全形论》说:“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天、地、万物之中,人最为宝贵,没有把天当作人的最高神。更为可贵是《灵枢·玉版》明确指出:“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参乎?”人是天地之“镇”。镇,《说文》解释为“博压也”;《玉篇》说镇为:“重也,压也”;现代汉语把镇解释为“制约、抑制”。可见人能够抑制、制约天地。这种观点不符合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即以天为人的最高神观念,而是一种明确表述的“天人相分”观念。这大概与《黄帝内经》成书于战国至秦汉之际有关,受大哲学家荀况的“明于天人之分”思想的影响吧。

    总之,中医理论“天人”范畴的性质,属于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天道”观范畴,不是“天人合一”而是“天人相分”思想,认为天道自然,人道有为,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即医学可以根据日月运行、四时变化的规律诊断和治疗疾病。天与人的这种密切联系,称做“天人相应”,而不是“天人合一”。中医学在这种天人观的指导下,形成了“人与天地参”的思维方法。发现了许多天地自然规律与人体生命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使中医学长期积累的生命规律的经验事实,被归纳、整理、升华为中医的基本理论。, 百拇医药(任秀玲 内蒙古医学院中蒙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