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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05271
发展中的医药分业改革模式:药房托管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药杂志》 2006年第10期
药房托管;医药分业,,药房托管;医药分业,1药房托管的一般形式,2药房托管的优点,3利用药房托管,加强医院自身建设以达到医药分业,【参考文献】
     【摘要】 近年来医药分业一直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医院门诊药房托管作为我国进行医药分业改革中的一种试点模式,在我国已有5年试行历史,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本文归纳介绍了药房托管的一般形式及优点,对医院药房的改革有参考作用。医院在进行药房托管试验模式的同时应该抓住机遇,不断提高医院药学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快医院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关键词】 药房托管;医药分业

    药房托管,是我国医药分业改革中的一种新兴试行模式,是指在不改变医院对药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委托企业对药房进行管理。即保持药房法人地位、产权、人事关系不变,将药房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的药品企业进行经营,托管企业负责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给医院上缴利润;医院不再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只对其进行监督[1~5]。

    医药分业一直是我国当前国内医院所面临的一项改革难题,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中最早提出,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2000年2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下文,明确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5~8]在这种形势下,医院感受的压力十分巨大。由于受到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医院仅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非常困难的。2002年中央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探索以门诊药房与医院脱离为原则的其他改革形式”。鼓励了药房托管这一改革形式的探索。医院将药房托付给企业管理,不仅可以使药房的管理水平得到极大地提高,同时也对医院其他方面的改革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药房托管最初在2001年6月由柳州中医院与三九集团合作试行。这在当时被视为是医院实行医药分开的一种模式和大胆的尝试。此后,国内又先后有广西玉林中医院,湖北襄樊中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上海公惠医院,唐山市中医院,四川南江县人民医院以及四川绵阳的5家医院等众多医院尝试药房托管的改革模式[8],前不久,南京市将近200家医院和卫生医疗机构将实行药房托管制度,以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药价虚高、医生吃回扣等问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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