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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机构器械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16
     医疗机构是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重点,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建设。药监部门可参照药品GSP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追踪、二手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整个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医疗器械管理档案的建设,督促医院对大中型医疗器械收集全部的资料建立完整的档案,实行“户籍”式管理。监管部门对小型医疗器械进行造册登记备案,做到管理心中有数;对医疗器械类医用耗材实行监督性抽验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定期公报。三是建立药监、卫生等部门医疗器械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执法办公制度、集体合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合作,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四是开展以产品注册证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抓好医疗机构在用器械的监督检查,杜绝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事件的发生。

    甘肃省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康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医疗器械监管征文(11)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督司主办

    中国医药报社协办,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