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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上“套子”的人——福建省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查处伪劣安全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18
     一指禅、金手指、总动员……你知道这些五花八门的名字究竟是什么东西吗?其实就是安全套。在这些安全套中,可谓是鱼龙混杂,有真有假。为了打击制假售假者,规范药械市场,福建省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出现了一群迷上“套子”的人。他们研究安全套的入迷程度,不亚于那些追影星、迷歌星的“粉丝”。而迷恋的结果,使他们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进入药店,拿起那些外包装让人眼花缭乱的“套子”看上一眼,基本就可以判定是真品还是假货。

    ■套里乾坤猫腻多

    由于安全套的胶膜能有效地屏蔽艾滋病病毒,是目前公认的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有效手段,被世界各国政府广泛推广使用。安全套虽不起眼,却担负着避孕和预防性病、保护育龄人群身心健康的双重作用。但是,由于该产品存在着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一些不法商家假冒注册证书,生产假劣产品,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某生产厂家人士透露,如果每盒(以一盒12只为例)的生产成本+厂家利润+销售利润为6元的话,上市后的售价一般在12元左右,其获利可以成倍上涨。再由于生产、包装等工序较其他医疗器械简单,获取的效益好,也就成为那些不法商家瞄准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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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介绍说,安全套属二类医疗器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只要生产厂家获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组织生产,并且可以委托其他生产医疗器械的厂家代为生产,还可以异地委托生产,但应在药监部门备案。有的厂家有意规避有关规定,不去备案。因此,同一个产品注册证,就可能出现许多不同商品名称和价格的安全套,假冒者的造假制假售假的空间由此形成。

    在今年规范药械市场的工作中,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在某药店对安全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专柜陈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为“2001第2670052号”的安全套,同时标有某省“食药械”批准的字样。令稽查人员奇怪的是,在2001年的时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成立,哪里来的省药监局的“食药械”批准呢?很明显,该安全套属于“早产套”。

    ■“火眼金睛”炼出来

    形形色色而且商品名称众多的安全套,不仅给使用者如何正确识别、购买带来诸多难题,同时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监管难题。为了在执法监管中能够正确识别安全套产品的真假,该局监管人员苦练基本功,认真研究假冒产品的特点,炼就了打假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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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查股的几名年轻人,置家人、亲戚、朋友误解于不顾,从各种渠道购买和收集了国内外几十个不同厂家生产、不同商品名称的安全套,一有空,就认真研究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标识、说明书、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等。有时,为了摸清假冒安全套的外包装特征,几位稽查人员整天聚在一起,认真研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规,掌握变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与原编号的异同点,包装上的图文标识、新旧执行标准区别以及商品条形码、种类规格等等。该局的小刘介绍说:“最痴迷研究安全套的是我们的股长,他不仅白天研究,带队稽查,晚上还收集撰写有关如何鉴别安全套真假的方式方法,可以说是夜以继日啊。”

    通过近一个月的摸索、研究、分析、鉴别、比较,他们总结出了2000多字的《解读橡胶安全套包装标识十大方法》,提供给全县100多家药店、卫生所(室),为他们在购进该类产品时提供识别真假的初步根据。这一做法不仅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而且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欢迎。为了方便群众鉴别,他们还自编了一套朗朗上口的外包装识别歌诀,并且还建立了《假劣医疗器械信息库》的目录清单,将稽查中收集到或者在国家局、相关兄弟省局以及生产厂家等网站获悉的假冒注册证、生产批准文号的安全套外包装收入目录清单里,供本局执法稽查时鉴别真假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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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较真,使该局的稽查人员炼就了“火眼金睛”。许多被查处的厂家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东山药监局的稽查人员“有真功夫”。

    今年以来,该局查处了多起假冒安全套案件,罚没款一万多元,是近年来最好的成绩。

    ■“假洋鬼子”自上套

    有些消费者受到"崇洋"思想的影响,认为“洋货”就好,存在着盲目购买使用的情况。一次,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在某药店进行常规稽查时发现,该药店的安全套专柜中,除了国产的安全套外,还有许多进口产品,某些产品还涉嫌夸大作用。其中,有一种安全套外包装的标签以及说明书里不仅没有中文,没有标示生产厂家,没有注册证号,而且商品条形码不符合我国进口商品条形码的编码规则。这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怀疑,仔细一检查,另一个商品名的洋安全套的外包装上,不仅所标示的注册证可疑,外包装上大部分为英文标识,而且没有中文标示的生产企业名称。鉴于此种情况,稽查人员要求该药店提供购进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可是该销售商却无法提供出该产品的进口注册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2003年初开始,境外企业生产的安全套,其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由“国药管械(进)字”更改为“国食药监械(进)字”。可是,该标示商品名为“诺斯”的进口安全套,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仍然是“国药管械(进)2001第2670571号”。按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使用年限为4年,该产品的(进)字号注册证已经于2005年到期,可是在其外包装所标示的生产日期却是2006年4月生产的,显然,该安全套所用的(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已经过期,涉嫌销售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一起自作聪明反而露出造假马脚的“假洋鬼子”案件,终于在善于较真的稽查人员面前,自己上了自作聪明的“套”。

    该局稽查股执法人员对广大使用者提出了一个忠告:购买千万别盲目,觉得可疑请投诉。

    文/黄喜祖,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