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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药品要三思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5日 《中国妇女报》 2006.12.25
     目前,一些慢性病患者求医心切,盲目按广告指点邮购药品;也有的性病患者上医院难以启齿而误进邮购圈套。

    最近,家住上海的张先生因相信广告宣传,从华北某地邮购声称“祖传秘方”的一种药品治疗哮喘,花了几百元钱毫无效果。看到广告上写着无效全额退款的“承诺”后,张先生写信要求退款,得到的回音是:再服几个疗程保证有效。对此,张先生再也不敢相信信誓旦旦的“保证”了。后又写了几封信,都杳无音信。他想上门要求退款,但人生地不熟,生怕讨不到退款又丢路费遭欺负,只得自认倒霉白花钱。

    事实上,近年来以“祖传秘方”、“最新成果”、“专家配方”等名义的邮购药品广告不但以传单形式经常出现在街头巷尾,而且有的还堂而皇之地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专家认为,很多邮购药品实质上是在虚伪的幌子下,夸大药品的疗效,有的甚至连医学上目前难以治疗的疾病,也能“药到病除”;还有的则是打着邮购药品旗帜销售假药的黑窝点。邮购药品现象的出现,与前几年专以“治疗性病、各种疑难杂症”为“特长”的“老军医”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处”,有的“老军医”曾号称“当代华佗妙手回春”,也有的“老军医”把一支几元钱的青霉素改头换面变成300元一支的“美国最新研制的治疗淋病、梅毒针剂”,使一些患者上当受骗。

    现在,一些慢性病患者求医心切,则按广告指点邮购药品;也有的性病患者上医院难以启齿而误进邮购圈套。而且,有的地方邮购假药成风,上当者上告无门,在客观上助长了这股风气。

    虽说当前对于打击假劣药品力度不断加强,但是对邮购药品却疏于管理,使一些邮购药品成了药品监督管理的盲区。为此,业内人士提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购药品的监管,邮政部门也应配合搞好此项工作。凡成批量、经常性的邮寄药品,必须先到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邮局凭药监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明予以邮寄。

    同时,药品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购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管理,一旦发现无证广告或夸大疗效的广告,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处理。消费者应谨防上当受骗,服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切莫看了广告之后头脑发热而寄款邮购“灵丹妙药”。, http://www.100md.com(邬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