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45125
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重点:建设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的四项基本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1.09
     本报北京讯 记者胡文华报道 1月8日在京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强调,卫生部门要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按照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高强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我国人口多、人均经济水平和财政收入低。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健康保障制度必须从最基本的卫生保健入手。这种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着手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条件,其中包括党中央强调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注重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政治基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这一经济基础;人民群众要求基本卫生公平,期盼社会和谐这一社会基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取得了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经验这一工作基础。

    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

    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国家应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的根本目的是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措施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的机制。“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关键,是科学确定划分两类医疗机构的标准,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