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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67期
     1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但仍有少数媒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这不禁让人想到去年电视购物节目“暂停播出令”的执行情况。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文,自2006年8月1日始对减肥、丰胸、增高等电视购物节目实行暂停播出,但从8月1日的凌晨到下午,竟有12家省级卫视继续播出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广告。

    为什么总有媒体挑战法规的权威性?这里面有三个原因:一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和广告主都是违法广告的受益者,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铤而走险;二是媒体已经收了广告主的广告费,为履行完双方的合约而违规;三是有的媒体以往违规后没有受到严厉处罚,使其违规的胆子更大了。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造成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所以,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经出台,即受到了普遍欢迎,人们期盼新办法能遏制违法医疗广告,能使患者就医用药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更有保障。新年伊始,大多数媒体遵守规定,没有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但违法医疗广告没有绝迹的事实说明,仍然有人在向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挑战,如果其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处于观望中的一些媒体就会起而效仿,获得“免疫力”的媒体,违法医疗广告数量的发布会增多,违法医疗广告可能呈现泛滥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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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实施之初,就要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力度,对任何违法医疗广告都要认真查处,打消所有广告主和媒体的侥幸心理,以维护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权威性,让违法医疗广告从媒体上逐步消失。

    对违法医疗广告就是要严厉打击

    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医疗广告仅限于发布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方面内容,而治愈率等8项内容被明确列入禁止发布范围。

    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仅明确了医疗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而且首次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做出了明确限定,明显加大了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

    近年违法医疗广告泛滥,每十件违法广告中,就有一件是医疗广告,广大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受利益的驱动,一些媒体对违法医疗广告不严格审查,有的甚至只要给钱就予以发布,因为它们明白即使受到查处,也不过被罚点款了事。有的媒体在发布违法广告前,竟然与广告主签订协议,一旦受罚,罚款全部由广告主承担;而对于广告主来说,其发布违法广告的风险与受益程度相比,明显要低得多。正是有巨大的利益驱动,一些违法广告主才不把有关规定放在眼里。

    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打在了违法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的痛处,为广告发布设定了“高压线”。相信随着这一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违法广告泛滥的势头必将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广告违法严重的现象也会有根本的改观。

    当然,有了新的规定还不够,还要严格监管,如果监管不到位,新的规定仍将无法得到认真实施,违法广告还将危害百姓。(章英), 百拇医药(张铁鹰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