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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79050
卫生部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2日 《现代护理报》 2007.01.22
     本报讯 (魏铭言)卫生部近日公告称,已对2003年11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对重大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突发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现责任报告时间,由原来的城镇2小时,农村6小时,统一为2小时必须做出报告。

    新修订的《办法》,对须在2小时内报告的重大传染病的范围及内容均做出调整,更改为“鼠疫、霍乱、肺炭疽、SARS、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增加了对人禽流感的关注;同时,将艾滋病纳入其他乙类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等共计20种),和丙类传染病(包括血吸虫病等9种)一致的责任病例报告时间,即24小时内。

    对于疫情报告责任人,新修订的《办法》也给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