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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生局局长:社区医疗报销制度年内启动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6日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要让百姓享受到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什么是享受到,目前的一个内容就是能报销”。市政协委员、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曾经收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居民写来的信:我不想去大医院挤,想去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拿药,但是能报销吗?不能报销,我就只能去能报销的大医院挤。

    金大鹏对此印象非常深刻,“我专门就这封信与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针对目前部分社区医疗机构看病仍然不能报销的问题,金大鹏称:“今年将启动这项工作,让市民在就近的社区医疗机构看病,可以报销。”

    据了解,北京市医保中心去年已与复兴医院、德外医院签订协议,确定两家医院下属的汽南、木樨地、黄寺等3家西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全市社区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并启动试点工作。患者在开部分药品和报销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服务。

    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杜金香特别强调报销制度要与转诊制度结合,“社区医院把病人转到三级医院,这家三级医院可能不在病人的医保报销范围内,怎么办?同样,从三级医院转回社区,也面临报销的问题。关键是要解决转来转去时的报销问题。”杜金香认为这是实现双向转诊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杜金香委员还提出要通过一些方法引导市民小病去社区医院,比如加大去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但她同时也说,“这需要严格完整的制度保证”。

    去年卫生部曾经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要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也就是说,你这个病在社区能看的,要到大医院看,虽然享受医保,但到大医院看给你报销少一点,要到社区看,报销比例高一点”。(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