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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有奖,宜适可而止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31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1.31
     元旦过后,药品的销售进入又一个黄金期。各药店为了提高销售额,纷纷打起有奖销售的招牌。笔者所在的山东省平阴县一家大型药店近日就宣布:凡是在药店购买药品金额达到100元的,药店就送价值几元的常用药或肥皂、洗衣粉等日用品。此举一出,药店生意顿时兴旺了许多。

    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有奖销售能帮助药店提高销售额;而对于顾客而言,到药店购药的同时,还能得到实惠,何乐而不为。从这个角度看,有奖销售似乎是一个双赢的行为。

    但笔者想深一层,法律禁止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比如,有些药店用巨额抽奖的方式吸引顾客购买药品,就违背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另外,药店也不能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出质次价高的药品。

    作为消费者,面对有奖销售,也应有一个理性的思考。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像其他商品那样,人人皆宜,使用时既要对症,同时也有一定的保质期。平时买一些常用药品放在家中作为备用是可以的,但要适量,不要因为药店搞活动而盲目购进过多的药品,反而造成浪费,得不偿失。

    因此说,有奖促销虽是件好事,但应适可而止。, http://www.100md.com(艾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