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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用药“禁区”多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日 长江日报
禁用药物不越“雷池”,补铁补锌也要限量,有些药物使用时应严密观察
     汉网消息 武汉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宋新文徐华

    婴幼儿是指生后28天~3周岁的小儿。这一时期的小儿,正处于其生长发育承上启下的阶段,肝、肾功能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弱,药物在体内容易蓄积,产生毒副作用。因此,婴幼儿用药要特别小心,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

     禁用药物不越“雷池”

    所谓“禁用”药物应绝对禁止,如果使用会出现严重的后果,甚至可危及生命。

    1、皮试阳性或既往有过敏史的婴幼儿,应禁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

    2、四环素类:该类药物除有肝肾损害外,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造成牙齿染黄,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8岁以下儿童应禁用。

    3、喹诺酮类:如临床上常见的氟哌酸等,此类药物可影响婴幼儿的软骨发育,应禁用。

    4、乙胺丁醇:这是临床上常用的抗结核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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