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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药师,也应成为安全用药“保护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9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09
     1月19日本版刊登了对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吴剑华的专访,吴会长与我们交流了香港与内地医院药房管理、药师工作等方面的差异。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主任药师余自成博士给我们发来邮件,深入探讨了两者间的异同,以供内地药师借鉴——

    近十几年来,内地与香港在医院药学方面的交流很多,内地不少药房主任到香港参观学习,也有不少香港同行被邀请到内地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香港医院管理局总药剂师李伯伟先生就曾经多次到上海做学术报告,让我们受益良多。

    我与香港同行的直接接触不多,但对香港的医院药房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香港药剂师给我的印象是敬业、高效。

    香港的医院药房管理工作比较完善,特别是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从很早开始就在医院药房管理工作中得到应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药房管理模式。如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支持下建立的药物供应管理系统、门诊快速配药系统、住院病人药物重配系统、计算机化医嘱及处方输入系统(CPOE)等,不仅大大提高了医院药房的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一些工作环节中人工操作可能造成的差错及由此对病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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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药学服务方面,传统药学服务包括药品的采购、药品的配发工作,香港比内地做得要好,这与其医院管理体制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有关。其药品的采购供应采用中央统筹采购方式,不仅保证了药品的价格和质量统一,也使得药房管理人员从繁杂的药品购销相关事务中得以解脱,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药房深层次管理和拓展药学服务方面,而且也避免了医院药房直接采购药品所带来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香港在药物使用的管理和控制方面相比内地更加严格、科学和规范。香港1995年成立的中央用药评估委员会和1996年成立的药物建议委员会,通过制订用药政策并与医院的药事委员会沟通执行这些用药政策,行使对医院用药的监管职能,避免药物的滥用。在内地,药物使用管理方面则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监管,一些地方的医保单位会对医院用药定期进行用药审查,但主要是从用药金额方面审查,旨在控制医保费用支出;医院内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多数只是重视药品购销管理,而对于药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则重视不够,导致药物滥用情况比较严重。

, 百拇医药     香港医院管理局在1994年成立了医疗事故报告系统 (MIRP),鼓励所有医院和诊所的医生、护士、药剂师在开药、配药、发药的过程中,发现错误和问题后向总部报告,体现了重视医疗安全、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理念。医院药剂师协会通过建立药学网站,经常开展社区服务,用药师的专业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安全用药,这是值得提倡的。

    以上这些方面,都值得内地学习和借鉴。不过,我认为香港现有的药师制度并不理想,比较倾向于管理职能,但不利于临床药学服务的深入开展。

    香港的药剂师对医生开的处方有建议权,资深的药师会随医生一起巡房,这是医院药剂师临床职能的具体表现。在上海、北京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大医院甚至是基层医院,已经有一批热心临床药学事业的药师在积极开拓临床服务工作。我本人从2002年开始深入肾移植病房,和临床移植专家一起查房,讨论病人用药方案,开展病人用药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目前我院器官移植专业已成为卫生部首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开始接收外地学员进行培训,并已培养本科室青年药师开展这些常规工作,高年资药师则将工作重点转向针对临床用药中的疑难问题,与医生合作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从更高层次解决临床用药问题。

    我认为,内地药师在公众的心目中不应该仅仅是像售货员一样的配药员,而应该像香港乃至国外的药师那样成为患者用药安全的“保护神”。, http://www.100md.com(余自成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