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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维政代表:加大对超低价药品的监管力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13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羚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维政建议,对于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应加大监管力度。

    熊维政代表通过调查发现,某些企业超低成本运作却仍能盈利。比如一个正常成本应在3元以上的100克装板蓝根,零售价低到每袋2元,而出厂价仅为1元左右;正常成本应在0.02~0.24元/支的注射器,有的企业最低卖到0.13元/支。熊维政代表对此提出质疑:这样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是怎么生产的?产品质量与安全是否有保障?

    熊维政代表认为,目前不少地方以“低价”作为招标采购的决定因素,使药品招标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价格之争。目前行业内有一种说法:大企业竞争不过小企业,小企业竞争不过不规范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竞争不过杂牌产品,杂牌产品竞争不过劣质产品。一些投入大、品牌好、质量优的产品难以在低价竞争中赢得优势,不得不退出已经拥有的市场。熊维政代表认为,如果一个企业的药品低于成本价销售,且销售还挺“火”的话,那么就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通过下限投料、减少工艺环节等手段降低成本。而这种一味降低生产成本的做法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药品质量下降,药品安全难以保障,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熊维政代表建议,首先,药品价格管理要充分考虑生产中的各项成本要素,在限定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同时,还应对基本药物品种核定生产成本、制定最低限价。其次,在进行药品招标采购时,不能单纯以低价作为中标的条件,还应切实综合考虑产品质量、疗效、品牌等因素,保证采购的药品是安全、有效的。第三,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价格过低药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从原料的采购到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彻底消除药品的不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崔昕 王春梅 付子昂, 百拇医药(崔昕;王春梅;付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