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419491
“健康热线” 忽悠你没商量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15
“健康热线” 忽悠你没商量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电台,广播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所谓“健康热线”类节目,违法违规现象尤为严重。

    ■违法表现形式

    “药托”现身说法。通过患者与专家电话交流的形式,由患者陈述病症、用药感受及后续用药咨询,然后经专家“诊治”一番后,得出需要继续服用几个疗程的药品,以达到巩固疗效,彻底治愈某一疾病的效果。而这些内容大多都是刊播药品广告经销商事先安排好的,打来电话咨询的也多是“药托”。

    虚假陈述药品成分、含量与疗效。将某某药品说成是“国内惟一”批准的药品,并大肆宣扬和介绍药品的成分、含量与疗效,频繁使用“纯度100%”、“国内首屈一指”、“独一无二”、“彻底根治”、“无任何毒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某某知名医疗机构某某医学教授认为,该药疗效好,无任何毒副作用”;“该药是某某专家经过多年临床反复试验研究出来的。”;“某某权威人士经使用该药后赞不绝口”;“该药是从多种野生珍贵药材中提取出来的精华”。类似的虚假信息不胜枚举。
, 百拇医药
    以虚假的现场直播形式混淆消费者。把经过事先处理的,反映药物疗效如何好的广播录音拿来播出,欺骗听众说是现场直播节目,并故意制造热线咨询不断的场面,以此让消费者对药物疗效深信不疑。

    ■为何屡禁不止

    这类虚假广告屡禁不止,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监管者也感到很头疼。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是媒体和广告主受利益驱使,违法广播、发布广告;二是广告主抓住了大多数听众对“专家”的信任心理,通过电波互动交流,简便易行。其实不然,正是这种看似“亲情化”的释疑解惑,听众就会在其“循循善诱”之下一步步进入他们事先设计好的圈套,最后自觉地掏钱购药。三是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加大整治力度

    笔者认为,整治这类违法广告,一是要真正建立电台广告经营播出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保存的管理。真正落实广告审查员制度,加强对拟播出的广告内容、企业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广告审查员签字的广告不得发布。二是要建立健全广告发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广播电台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刊播药品广告。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 百拇医药
    (朱凌志)

    ●相关链接

    如何识别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这些在广告法中是严格禁止的;

    ◆贬低同类产品,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有药品使用前后的比较等内容;

    ◆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明显不合常理;

    ◆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内容;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 百拇医药
    ◆使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

    ◆直接显示疾病症状、病理和医疗诊断的画面,直接或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药品;

    ◆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

    ◆声称或暗示服用该药应付现代紧张生活需要,标明或暗示能增强性功能。

    图为北京市药品监管局昌平分局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不定期检查向农村配送药品的企业,全面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质量,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图为该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药品配送企业检查药品质量。

    本报记者 韩国强 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