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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五条措施加强“合格药房”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15
     本报讯 江苏省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卫生局采取5条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管理。

    一是定期开展对药房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涉药人员药学水平。

    二是实行星级制管理。每年验收一次,通过验收后定为一星级“合格药房”,连续五年合格的定为五星级,以后免验。对降低标准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合格药房”资格。

    三是把创建“合格药房”作为考核医疗机构的重要内容。卫生部门把是否通过“合格药房”验收列入医疗机构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并作为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条件之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是否创建成“合格药房”作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划分的重要依据。

    四是划分信用等级促进“合格药房”的创建。把药房的基础条件、药品抽验记录、从药人员工作状况和贯彻药品法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综合打分,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是推行远程监控系统。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实时监控医疗单位药品的使用情况。

    (吕士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