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 > 2006年第11期
编号:11400496
“举证责任倒置”与相关护理证据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 2006年第11期
护理证据,1护理工作中与“举证责任倒置”相关的证据,2难以举证的签字记录,3互动式思维举证因素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护理工作稍有疏漏或违反规程就会引起护患纠纷,护士就可能成为被告或证人;怎样担任这个角 色,护士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和医院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护士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应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将本属于原告方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方承担,当被告不能完成举证责任时,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1 护理工作中与“举证责任倒置”相关的证据

    1.1 医嘱 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疗指令,是护士完成治疗计划及查核的依据,是病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具有重要法律效力的文件。医嘱的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生填写,不能随意剪贴和涂改。在一些诉讼案件调查处理的过程中,医嘱将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以判断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等有关人员有无法律责任。

    1.2 交班报告记录 交班报告记录是体现护理工作连续性的文字性记录,按常规要求内容进行详细交班,特殊的注意事项要分类交代清楚,应当由护士书写,用词规范、文字严谨,使用医学术语,不能随意剪贴和涂改,班次间记录应能承上启下,形式不能雷同,按常规保存1年备查。在发生护患纠纷时,医院如能通过交班报告记录等病案原始资料有效举证,可以化解患方心中的积虑,为更好地处理护患纠纷提供有效的途径。

    1.3 护理记录 护士对其所执行的护理措施及执行过程中观察到的问题进行记录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目前各地没有统一规定,比较常用的是采用PIO的方式记录护理活动,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真实地记录护理活动,才能证明护士依法行使其护理权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21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