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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成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概念不清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03期
     新华社杭州3月20日电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公布了近期对保健食品的消费状况的调查结果,问卷反映出的总体情况不太乐观,58.6%的被调查者根本不知道保健品、药品、食品的区别。

    据介绍,此次调查向温州、湖州、金华、舟山等地的2841户人家发起,收回有效问卷2655份。调查显示,有58.6%的被调查人分不清保健食品是药品还是食品,有33.1%的被调查人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

    调查还显示有39.2%的被调查人认为保健食品可以起治疗疾病的作用,51.6%的被调查人认为保健食品具有一定药物功能,可以对疾病起到辅助治疗作用。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说,部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对产品宣传上,将保健品与药品进行混淆,暗示其产品、产品主要原料有疗效作用,以“似食非食”“似药非药”诱导消费者上当。

    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只有特定保健功能,没有治病的功效。但是部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宣传保健食品功效上,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未能真实、客观地陈述,导致近半数被调查人对其功效不明确。

    调查还显示,当前保健食品市场普遍存在夸大产品功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被“天花乱坠”的宣传所迷惑,“跟着广告走”现象严重。有69.7%的被调查人表示选择保健食品主要根据媒体广告或推荐。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提醒,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而药品的批号是“国药准字”,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包装上的批准文号,确定所买商品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 百拇医药(屈凌燕)